【王家俊/台北報導】吳伊婷和吳芷儀本來是男生,她們巧妙地在動完變性手術後,吳伊婷先申請變更性別,兩人合法登記結婚後,吳芷儀才接著變更性別,遭內政部要求撤銷婚姻。內政部下午召開跨部會「研商性別與結婚登記問題」專案會議,結果大逆轉,經法務部說明,只要結婚當時符合《民法》一男一女的效力,即通案認定婚姻有效,政府將尊重變更性別的人民權利。 當事人吳伊婷、吳芷儀傍晚獲知好消息後,樂得在內政部所在的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外熱吻慶祝,未來不排除領養小孩。吳伊婷說,「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再是妳是我的家人,而不在我的證件欄裡。」 這場會議進行3個半小時,場外有30多位支持跨性別伴侶及同志婚姻的民眾在內政部場外抗議,一度與警方爆發推擠衝突,所幸沒有發生意外。不過,會議並未討論同志婚姻等合法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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