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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法案 跨性別伴侶力挺

2013-9-22 10:26| 發佈者: 小帥| 查看: 649| 評論: 0|來自: Yahoo奇摩新聞

摘要: 台灣伴侶聯盟推動多元成家法案,吳氏跨性別伴侶挺身支持,他們認為,成家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政府有保護人民權利的義務。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2日電)台灣伴侶聯盟推動多元成家法案,吳氏跨性別伴侶挺身支持,他們認為,成家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政府有保護人民權利的義務。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草擬民法親屬編、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及收養等,力推多元成家法案。伴侶盟日前也在凱達格蘭大道席開120桌造勢,支持多元成家者到場參與辦桌。

不過,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日前舉行記者會表示,這些法案是「性氾濫」產物,不該修法毀掉原有婚姻及家庭制度,人類社會發展全因代代相傳,生育下一代很重要,但同性關係無法生孩子,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問題。

與會的基督教台灣信義會監督陳志宏說,一夫一妻制對男女關係穩定度、孩子成長環境、社會文化傳承與創新都是最好家庭制度;尊重同性戀者權益,但反對修法,多元成家法案是拆毀一夫一妻家庭根基。

吳氏伴侶的跨性別婚姻一度面臨可能被撤銷命運,面對宗教團體抨擊,他們發表聲明表示,成家是每個人應該有的權利,而政府有保護人民權利的義務,任何人都該擁有屬於自己的家庭;多元成家若未侵害到他人的自由和人權,理當尊重而不應自己的喜好限制他人自由。

吳氏伴侶說,目前法律沒有保障多元性別婚姻與多元成家權利,所以才讓政府部門率意解讀與執行政策,目前不能成家的不只同性戀,還有跨性別、陰陽人等,盼社會能支持多元成家法案。

吳氏伴侶表示,台灣並不是一個宗教治國的國家,愛護家庭大聯盟口裡說著正義,卻做著攻擊的事,「基督教既然可以包容多元宗教,為何不能包容多元家庭?」

吳伊婷和吳芷儀原本生理上都是男性,2人同時在去年7月進行性別重置手術後,其中1人先至戶政事務所更改性別登記,2人以1男1女身分完成結婚登記,不久,另1個人也變更法定性別,配偶雙方在法律上都是女性,但卻接到內政部來函,撤銷這段婚姻關係。

經內政部開會決議,國內對變更性別認定採登記主義,而不以事實認定何時完成變性,因此,若在結婚登記時,身分證上性別為1男1女當事人,即認定婚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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