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urice Godelier是法國社科院(EHESS)的教授,也是法國當代最具代表性的人類學家之一,專研親屬關係的形變。當法國社會正在為同性戀婚姻吵得沸沸揚揚之際,他以專家身份於2012年11月接受法國知名媒體《世界報》採訪,以下是這篇訪問的意譯。 問:反對同性戀婚姻法案的人,說該法案是種「人類學裏的畸變」,您怎麼說? 答:在親屬關係的演化裏,只有所謂的「轉型」,沒有「畸變」,過去的確沒有同性戀婚姻的存在,但理由是大家都很清楚:數千年以來,社會為了自我繁殖,所以必需賦予異性戀價值。不過,比如在古希臘,同性戀是以個體方式被承認,而我研究的一個新幾內亞部落,二十歲前也必需度過一段同性伴侶生活,在過去,同性戀是具有政治與宗教意義的。相反地,把同性戀及同性家長扶養當作問題,這是現代才存在。 人類不停地在發明新的婚姻與子代型式,所以我才可以做親屬關係形變這類研究。但為什麼現在到了發明的時機呢?這源於四個分別獨立的演化之匯合:同性戀被視為正常的、子代身份的演化(註:見下下個問答)、繁殖技術的進步、民主讓我們懂得尊重少數。 問:但很多人在反對啊? 答:為免太意識型態的反對,還是得守住幾個基本原則:一是我剛說過的,同性戀是正常的,既不是種病態,也不是種墮落或罪惡,最接近我們人類的靈長類兩個品種都有同性戀的存在,這是我們必需正視的科學事實。第二點,性不只是種慾望,它也是愛,同性戀可以如異性戀般地相愛。 問:但同性戀本身是不孕的,可是他們愈來愈想要有小孩… 答:「傳世」是人類普遍的想望,特別是現在社會有一個新演化:小孩是可以讓成人世界變得更有價值的角色,因為我們的價值可以依靠他們傳下去。參與此演化,同性戀與異性戀有相等的想望。 問:小孩都是從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生出來的,這不是意謂著我們需要性別的差異嗎? 答:就Judith Butler的理論而言,每個人都可以超越其原有身體的限制,但我是認為有些界線是跨不過的,差異有些是有用的,但那些因為歷史而建構出來的不公義之差異(註:見下個問答),我支持全部取消。 重點是在:不管人們如何定義男性與女性,我們必需確認有此二類的存在,但親子關係裡的父性與母性則是另一回事,這二者是屬於「功能」,所以我們才可能做些內容調整,比如,現在不是有很多嬰兒改由父親在哺育的嗎?這已經與原有性別功能脫鉤了。 問:您是怎麼看待那些反對者的言論? 答:心理分析學界裏,還是有很多人在談論父親在家中的核心地位,他們說每個人都有三個父親:真實的、想像的、象徵之類的,這些人把母親放在哪裏呢?另外,宗教人士所談的那種一夫一妻、不可離婚的神前誓約的婚姻,其實是一種被歷史塑造出來的西方觀念,不存在於許許多多的其他社會裏,而且這觀念也早因新教而產生演化了,比如荷蘭社會就接受同性婚姻與同性家長扶養。 在新幾內亞的Baruya部落,每個人都有好幾個父親、好幾個母親,所有的叔伯都算成父親、所有的阿姨也算成母親,不是只有西方認定的家庭型式才算是理性的,人類一直在發明新型式。每一場心態與社會的大改變,一定會有抵抗,所以有人反對也是正常,畢竟,在過去,很明顯就是得靠一男一女才會有孩子。但現在生育科技已改變此情形。 我們還必需了解到:親子關係裡的父性與母性有二層意義:生物的與社會的。在歷史裏,大部份社會強調的都是它們的社會意義,但我們的社會卻和大家不同;不過,看看現在那些各自帶著子女的重組家庭,其實親代的社會意義已被延伸出來了。 問:有人擔心亂倫的禁忌會… 答:亂倫禁忌是社會得以繁泛的元素,這是每一個社會能夠存在的條件,對異性戀或同性戀,這禁忌都是存在的,異性戀的亂倫比例也不會比同性戀來得少。 問:國家必需伴隨這種演化並把它法制化嗎? 答:國家有責任介入,不僅如此,還得處罰那些攻擊同性戀及其子女的恐同者,這點已經有很多國家的政府做到了,而且沒有任何一個因而將社會給毀了。同性戀的婚姻與親權將會變成一件很平常的事,就如同有小孩卻不結婚這件事一樣平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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