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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24號:家

2013-12-9 06:08| 發佈者: tsubasa1113| 查看: 338| 評論: 0|來自: 台灣立報

摘要: 「我想要有個家,一個不需要華麗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時候,我會想到它;我想要有個家,一個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驚嚇的時候,我才不會害怕……」這首由潘美辰在多年前演唱的〈我想有個家〉,其歌詞的意境為想要「 ...
■蕭如婷

「我想要有個家,一個不需要華麗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時候,我會想到它;我想要有個家,一個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驚嚇的時候,我才不會害怕……」這首由潘美辰在多年前演唱的〈我想有個家〉,其歌詞的意境為想要「擁有一個家」的朋友道出多少心聲。「成家」對有些人來說,或許不難,但對有些不符合社會主流價值規範的人來說,似乎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過去,我們所認為的「家」,通常是指透過「婚姻制度」,將原本兩個毫無血緣關係的人結合一起,共築一個可延續血脈、相互陪伴照顧、並同居一室的「家」。但是,隨著社會時代的改變,對於「家」的型態與定義也逐漸出現調整與改變。

就如同中華汽車車商於2008年接受《遠見雜誌》的專訪中提及,為了可以將一部車賣遍各種樣態的家庭,其廣告就要能引發不同年齡層、不同性別,甚至是跨性別消費者的共鳴,如此才能擴大購買族群的數量。而電視名嘴陳安儀也曾經提過,她認為的「家」是「一輩子的牽掛、永生永世不滅的緣份;無論人在哪裡,心都可以連在一塊的一群人」。此外,就業服務個案管理員彭心筠也從服務遊民的工作經驗中,重新思考家的定義。她說,社會上普遍定義「遊民」就是無家可歸(homeless)的族群,但以她的觀察,她認為這些都是多數人將對「家的理想概念」套用在遊民身上,並以歧視的眼光凝視她/他們;殊不知,遊民本身對於所處環境的自由自在感,且那個以紙箱、破布所組合而成的小天地,就是她/他們所認為的「家」。

因此,到底誰可以擁有一個「家」?現行的婚姻制度中所規範可以成家的規定,是否有調整及修正的空間?正因為看見許多人礙於傳統婚姻的體制以及性別限制,而無法擁有一個「家」,所以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才會推出「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其主要訴求為追求更平權、彈性以及更自主的婚姻制度,並突破傳統婚姻中的對性別規範,讓無法「結婚」的人也有「成家」的機會。

想不到,卻引發某些假借宗教教義者,以偏頗、似是而非的言論激烈地反對,甚至影響對婚姻平權議題不甚了解的孩子與學生站出來抗議。其實,並非社會無法接納反對者的聲音,只是在反對者的說法中,存在許多受到性別偏見、性別歧視與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加上對草案的不瞭解下,便輕易地將婚姻平權運動「妖魔化」,這才是令人感到惋惜之處。

試想,如果自己想與所愛、所關心的人成家,但卻因為傳統的婚姻制度限制,使妳/你們倆無法「名正言順」地在一起,那麼,您是否還會反對婚姻平權三草案呢?所以,推動婚姻平權並非要顛覆對「家」的傳統價值與尊崇,而是希望讓更多人有機會也可以擁有一個「家」!(台灣性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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