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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春:文化局應接收文萌樓

2014-1-3 20:53| 發佈者: tsubasa1113| 查看: 541| 評論: 0|來自: 台灣立報

摘要: 象徵性工作運動的台北市市定古蹟文萌樓,由於都市更新,面臨未來不知何去何從的情況。日日春協會2日聚集在台北市政府大門,要求文化局接收文萌樓,停止圖利投資客。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表 ... ...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象徵性工作運動的台北市市定古蹟文萌樓,由於都市更新,面臨未來不知何去何從的情況。日日春協會2日聚集在台北市政府大門,要求文化局接收文萌樓,停止圖利投資客。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表示,近幾年土地開發利益至上,政府居中扮演變賣公共資產的角色,將公有土地轉讓給財團及投資客,就連古蹟文萌樓也無法倖免。

日日春協會長期租用經營的文萌樓,2011年3月被新屋主以330萬買下,接著要求日日春遷出。最後雙方對簿公堂,日日春1、2審敗訴,目前上訴至最高法院,擔憂面臨3審敗訴。

唯一列為古蹟的情色場所
位於歸綏街的文萌樓,1941年開始作為公娼館,是當地性產業的象徵中心。1997年,時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廢除《台北市管理娼妓辦法》,文萌樓成為反廢娼運動的中心。

鍾君竺表示,當時128名公娼冒著性污名壓力,團結對抗粗暴的政府,文萌樓成為公娼自救會的抗議基地,成功爭取2年的緩衝期。

2001年緩衝期滿,公娼館正式走入歷史,日日春開始爭取將公娼館列為古蹟,保留性工作產業歷史。台北市文化局2006年指定文萌樓為市定古蹟,至今仍是全台唯一被列為古蹟的情色場所。

解套方案 古蹟不再私人霸佔
近年,文萌樓週邊展開都市更新的程序。日日春提出一項多贏方案,說服建商「將文萌樓捐贈給市政府作公益設施以換取容積獎勵」,也就是都更以後,文萌樓會交給市政府,產權重新整理,不再由私人霸占,不僅有助於監督,未來日日春也有可能重返經營。

但日日春協會指出,新屋主僅有文萌樓的建物,但土地歸台灣銀行所有,屋主、台銀與建商就獎勵分配談判1年,至今沒有結論。

別讓歷史內涵被掏空
鍾君竺表示,屋主購買的文萌樓可以拿來牟利,是因為文萌樓是古蹟,但文萌樓之所以是古蹟,並非屋主用心血換來的,而是公娼抗爭多年、官秀琴自殺、白蘭癱瘓所換來的,但日日春卻被趕走。

儘管文萌樓已是市定古蹟,受《文化資產保存法》保護,無被拆之虞。但作為妓權基地,公娼在都市更新之後,如果無法回返文萌樓,其歷史內涵恐被掏空。

前公娼自救會副會長「麗君」阿姨表示,如果不是有這些「查某」在古蹟裡講故事給大家聽、替大家導覽,有人會來嗎?古蹟還有意義嗎?她怨嘆:「現在這個社會,有錢人欺壓沒錢人。」 

日日春:文化局失職
日日春協會秘書吳若瑩指出,新屋主購買文萌樓之前,曾先過問擁有優先承購權的文化局,但文化局消極不行使購買權,結果衍生日後文萌樓被劃入都更區、文化財被掏空、日日春被提告等各種問題。

日日春協會理事長王芳萍直言,文化局是「假文化局」,人民繳稅給文化局,文化局卻沒有捍衛文化資產,「人民納稅給你幹嘛?」

現在,在沒有取得屋主同意、加上文化局沒有積極表態的情況下,吳若瑩表示,建商急於進到公開展覽階段,有意要放棄原本捐贈文萌樓的提案。

文化局:立場與日日春一致
日日春協會指出,據傳建商近日之內,就會將不捐贈文萌樓的提案交到都更處,屆時將無法挽回。所以日日春協會要求:新屋主如果不願捐出文萌樓,文化局要強硬表態,將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莫讓古蹟參與都更。

負責古蹟管理的台北市文化局二科科長林長杰表示,文化局的立場其實與日日春一致。他說,文化局願意接受文萌樓的捐贈,也渴望未來將文萌樓交還給日日春使用。

林長杰還說,實施者若不願捐贈,文化局不希望文萌樓被劃入都更範圍,不願見到文萌樓成為炒地皮的工具。但他補充說道,不管有沒有被劃入都更範圍,所有權人都應該善盡維護文萌樓的責任。

鍾君竺要求,文化局要盡快介入,輔導都更實施者捐贈文萌樓,讓文萌樓成為公益設施;如果捐贈不成,文萌樓就不可以劃入都更範圍。

「今天就是要讓文化局知道,古蹟是屬你管的,你要有責任,拿出魄力來解決問題。」麗君阿姨說:「你如果不解決問題,我們以後可能拿出16年前的精神,再一次表現出來。」

王芳萍也說:「公娼精神不死,只要公娼在,古蹟才在;沒有公娼,古蹟沒有意義,我們會堅守文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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