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電】內政部委託的一份研究報告建議「取消國民身分證性別欄及性別字號」,但內政部16日說,此項建議尚待審慎研議,暫不可行。 媒體報導,內政部規劃取消身分證上的「男」、「女」性別欄,身分證字號前碼數字1(男)、2(女)的註記方式也打散,即身分證上不再有性別標示,只在戶口名簿保存即可。 內政部16日發出新聞稿澄清指出,內政部於101年12月16日委託學者專家辦理「各國跨性別登記制度委託研究計畫」,該案於民國102年10月21日辦理完竣。 研究報告建議將國民身分證中「性別」欄及表彰性別字號的「1」與「2」等刪除,僅在戶籍資料登記;或保留國民身分證的「性別」欄及表彰性別字號「1」與「2」等,但在戶籍資料中將原有性別欄改為「生理性別」,另再增設「社會性別」一欄選項。 內政部表示,因國內各相關目的主管機關均有涉及性別登記事項,該建議涉及相關主管機關權責及實務執行配套措施,尚待審慎研議,尚未釐清並周延規劃前,該政策建議暫不可行。 內政部說,這份研究報告蒐集德國、瑞士、奧地利、日本、英國、加拿大、澳洲、韓、泰國及越南等許多國家跨性別身分登記制度,報告中也顯示各國護照均有性別欄,且除澳洲有第三性外,均為男、女兩種性別。 內政部指出,目前有核發身分證明(ID卡)的國家,除德國外,均有性別欄,且目前世界核發身分證明的國家多未取消性別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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