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7 文/蔣明白 整個11月份,我的生活和思緒都受著同志大遊行所牽動。 先是在10月31日遊行當天,許多異性戀朋友就紛紛透過手機傳訊問我:「你今天會去參加同志大遊行吧!會不會在電視上看到你啊?」接著,在11月和同事或朋友的聚會裡,也總是會有人提到同志大遊行的話題,有時甚至還會接著討論起他們對「多元成家」或「伴侶制度」的不同觀點! 面對異性戀朋友能漸漸開始關注同志活動,我真的是非常開心,因為這表示他們已經漸漸了解,同性戀不單是個人的性傾向,而且也有專屬於同志特有的生活圈和相關議題。 另一方面,由於有越來越多的朋友,是專程從香港、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來台灣參加同志遊行的,因此,陪同他們到同志公園或酒吧「參訪」,也就成了我在11月最主要的活動。 遺憾的是,當我在公園或酒吧和一些初次見面的中年已婚同志聊天時,才發現他們對同志大遊行或是與同志有關的法律議題,反應竟是非常冷淡。 當然,我可以理解已婚同志確實有不便公然走上街頭的顧慮,甚至對那些已經放棄出櫃而選擇婚姻的同志來說,大概也覺得自己不可能再有追求「同性婚姻」或「伴侶制度」的可能了;但是,即使我們無法享受到同志運動的成功果實,卻仍然應該為眾多的年輕同志,盡力爭取未來更友善、更公平的社會環境啊! 因為,就像那些問我是否會參加同志遊行的異性戀朋友一樣,他們很自然地會把我歸類到「同志族群」;因此,不管同志如何偽裝,終究無法否認自己也是同志族群的一個成員吧!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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