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蔣明白 讀友寄了某個宗教組織的電子報給我,並解釋說:「這是一個專門主張『矯正』與『治療』同性戀者的協會,而且他們決定開立課程,教導各地教會『如何關懷同性戀者』。」 只是,面對這個號稱「幫助不快樂的同性戀困擾者」,使他和他的家人,「甦醒蛻變並得著自由之路」的協會,竟使人反而會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感,因為,一向有堅強「反同」意識的教會組織,到底要如何「關懷」和「幫助」同志呢? 根據文獻記載,早在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就已經判定,同性戀不但「無法定義為精神疾病」,而且試圖改變性傾向會有「潛在性的危害」;之後,當有某些宗教團體宣稱他們的「轉化療法」(Conversion therapy),能改變同志的性取向時,更使得該學會又在1997年公布:從事這種療法的醫生將被認為是「缺乏職業倫理」。 2013年,一位篤信靈修團體「日月神功」的詹姓婦人,就盲目地強迫她的兒子加入團體以接受管教,不料,這個年輕人竟然遭到其他會員毆打致死,直到今年三月,「日月神功」的負責人及部分成員,才因為私行拘禁致死等罪而遭到法院判刑。 同樣的,教會並沒有辦法讓同志「變回」異性戀者,卻只是用洗腦、壓力與脅迫等手段,讓同志感到有強烈的罪惡感,因此,1999年,美國心理學會及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等機構就已經發出警告:改變性傾向不但會引發焦慮和罪惡感,而且成功改變的可能性亦幾近零。 所以,只要教會能夠消除對同志的偏見,那麼,同志在不需要「矯正」與「治療」的狀況下,也能成為一個「快樂的同性戀者」。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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