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文/蔣明白 讀友黃姊問了一個經常會被大家忽略的問題,她說:「我偶爾會在網路PO文中看到『性/別』這樣的寫法,請問『性別』和『性/別』有什麼不一樣嗎?」 在多數人的想法裡,「性別」就是指男性或女性,但是,「性別」其實還有生物性別(sex)和社會性別(gender)的區分。 簡單來說,生物性別指的是男、女或雌、雄這種生理性別,而社會性別指的則是,每個個人在他(她)所處的社會環境裡,被型塑出來的某種僵化特質;像是,當「男性」不具備社會所期待的「陽剛氣概」時,很可能就會遭到群體的鄙視,甚至期待「他」能改變自己,而顯得更像「男子漢」。 然而,一種米養百種人,所以每個人的個性、思想、裝扮,總是會有不同之處,因此,為了避免某些刻板印象造成的歧視,學者就特別提出了「性(sex)/別(gender)」這樣的論述,藉此呼籲大眾重視「社會性別」的差異,進而對「多元性別」有更多的理解和尊重。 遺憾的是,大多數人顯然是不鳥「多元性別」這件事的,像是反同婚團體的最大堅持就是「一男一女」的婚姻家庭制度,甚至,由全國反同婚家長組成的「滿天星素人連線」,也在2月25號舉辦了「拒絕彩虹恐怖」的抗議活動,其中的訴求之一就是:「拒同志教育進校園」。 讓人不解的是,相愛的「一男一女」既然可以結婚,那同樣具有深厚感情基礎的「男男」或「女女」,為什麼就不能享有婚姻平權呢?甚至,「多元性別教育」是讓孩子理解與尊重,社會還有一些不同性傾向的族群,這又有什麼好拒絕的呢?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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