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定華 距離公投不足一個月了,在這次公投的焦點就落同性婚姻問題上,平權公投(挺同)提出「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張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相反,愛家公投(反同)提出「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和「你是否同意以民法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簡單來說就是同性婚姻應用「民法」或「專法」來實行。 作為一個社會工作系學生必定知道何謂多元化的社會,而同性戀、同性婚姻在多元社會是應該要被接納。婚姻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因此修改民法達至同性婚姻才是最平等的,並且能讓民主社會更多元。反之,愛家公投主張的只能立專法,藉公投來維持民法上只有男女才能結婚的狀況,這樣同性婚姻絕不會是平等的婚姻,更會造成越多的歧視,更是違反人人平等的普世價值。 最近很多反同團體提出的理據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同志婚姻會造成更嚴重的少子化」即使沒有同性婚姻我的性傾向還是同性戀,如何影響生育率?「耶穌基督是造男造女,不能有同性的結合」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並不應該由某宗教的觀念來影響他們的權益。「同性婚姻入法將消耗國家龐大資源,影響政府拼經濟」修改民法正是最省的方法,在時間、研究、人力上絕對比訂專法快、錢用得少! 呼籲已經年滿18歲的你記得11月24日要返回户籍地投票,各位異性戀者們修改民法只是把同性婚姻也納入其中,但反同卻會影響到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為了成為亞洲首個可以讓同性伴侶結婚的國家、為了消除對同志的歧視、為了讓社會更平等,請投下兩好三壞的票!請「您」14、15投同意,請「你」10、11、12投不同意。 (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學生)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信箱|愛女生BBS|隱私權條款|2GIRL女子拉拉學園
GMT+8, 2024-12-22 09:41 , Processed in 0.07295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