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亞利桑那州兩名女藝術家因本身基督教信仰,拒絕為同性婚禮製作喜帖,聯邦最高法院今天作出對兩女有利判決,認定這是她們的合法權益。 法新社報導,最高法院今天推翻鳳凰城法院原判。原判認定杜卡(Joanna Duka)與柯斯基(BreannaKoski)拒絕為同性婚禮製作喜帖,觸犯了鳳凰城為保障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酷兒(LGBTQ)權益的相關條例。 兩女律師表示,若依照原判,兩女每一次拒絕為同性婚姻製作喜帖,都可能面臨6個月有期徒刑與2500美元(約新台幣7萬8000元)罰款。 杜卡與柯斯基為一家小型書寫藝術公司的負責人,專門製作手繪請帖,她們在2016年開始針對鳳凰城這項法規打官司。 兩人未曾受雇為LGBTQ新人工作。她們主張,基督信仰讓她們無法鼓吹同性結婚,包括製作喜帖,而鳳凰城法規觸犯了她們的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 最高法院判決指出:「杜卡與柯斯基對同性婚姻的信仰也許守舊,甚或侵犯了某些人。但言論與宗教自由所保障的,不只是開明、先進以及激進的人,也保障其他每個人。」 儘管法官未將判決結果應用於所有商業活動,同性戀人權社運人士警告,這將替未來更多官司鋪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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