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州,在涉及雙性戀或異性戀者遭到同性戀團體歧視的一樁訴訟中,三名美國業餘壘球運動員與被控告的比賽組織機構宣布達成庭外協議,三名原告將獲得賠償。 比賽與爭議 有關事件發生在2008年8月,由「北美同性戀者業餘體育聯合會」(NAGAAA)組織的世界同性戀者壘球賽當年在華盛頓州舉辦,這一活動以規模大而知名,來自北美地區許多業餘壘球隊的參賽者數以千計。當時的參賽隊之一是美國舊金山的一支名為「D2」的同性戀者壘球隊,D2隊一路打進了決賽,最後獲得亞軍。 但當年的比賽也是一場爭議和訴訟的開始。進入決賽的D2隊受到其它球隊和參賽者的質疑和抗議,並被投訴到比賽組織機構NAGAAA,D2隊被指異性戀球員人數超標、違反了一支參賽球隊最多只許有兩名異性戀球員的限制規定。 比賽組織機構NAGAAA為此專門召集了聽證會,將D2隊的五名男球員召來作為「性傾向審查」對象,性傾向受到質疑的五名D2隊球員在聽證會上分別被問到與個人性傾向有關的問題,最後由提出相關質疑和抗議的委員會投票決定是否承認這五名球員是同性戀者。 在聽證會中,D2隊的被審查球員拉朗-查爾斯(Laron Charles)自稱是同性戀者,但也承認已與女性結婚。另一名D2隊男球員史蒂芬-阿皮拉多(Stephen Apilado)則先表示自己既是同性戀也是異性戀,之後又稱自己對女性更有感覺。 最後,查爾斯、阿皮拉多以及D2球員約翰-魯斯(John Russ)被聽證會認定是異性戀者,他們三人以及D2隊的比賽資格和成績被取消。另兩名接受調查的D2球員則被認可為同性戀者。據稱聽證會沒有提供球員是雙性戀者的回答選擇,按照比賽組織機構規定,雙性戀者可作為同性戀隊員被接受。 訴訟與和解 2010年,查爾斯、阿皮拉多和魯斯向位於華盛頓州西雅圖市的聯邦地區法院提出訴訟,指控比賽組織機構NAGAAA的做法是針對他們的性傾向歧視,要求比賽組織者取消對每支球隊異性戀選手人數的限制。 本月,聯邦法官John Coughenour裁決認為,NAGAAA希望表達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這一特定群體參與體育運動的觀念,出於舉辦比賽活動的這一目的,NAGAAA享有限制異性戀球員人數的憲法權利,有關限制規定不構成性傾向歧視。 法官同時認為,NAGAAA在實施有關限制規定的過程中仍可能存在侵犯隱私等問題,例如審查球員性傾向、就球員個人生活進行公開提問的做法,這一部分的相關訴訟仍可繼續,並預定於下月開庭。 上周五,當事雙方,即三名D2隊球員和NAGAAA之間達成庭外和解協議,三名球員獲得數額未公開的賠償,D2隊的比賽成績獲承認。另外,NAGAAA已於訴訟期間在比賽規定中增加了歡迎雙性戀和跨性別球員的表述。 在訴訟中代理三名男球員的「全美女同性戀權利中心」(NCLR)表示,限制異性戀球員人數的規定也應取消,因為可能有部分同性戀球員不願公開性傾向,或不希望把自己的性傾向定義為某種特定的「標籤」。(愛白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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