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人要修得相貌圓滿莊嚴,就要遠離這些造成盲、聾、啞、殘的因
1、 現世因果與宿世因果互為助緣形成六根殘缺等問題
一個佛弟子,能夠生生世世不失人身,『生而不殘』,是成佛道上必備的行道資糧。而要獲得盡未來際在菩薩道上,『生而不殘』、六根具足的果報來自利、利他,直至成佛,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必須從今世起,不再造作使『六根殘缺』的惡因,才有希望於未來世中以『身心健全』的優良學習條件,減少聞法、修行的障礙。
個人會在今世生而盲、聾、啞、殘,六根不全,當然原因很多,但是一定不出在環境上、醫療上(如自然環境不當、或者遭受輻射、化學工業破壞、污染及醫療上使用化學物質、放射線、大量紫外線…等因素),或者遺傳基因上的問題,或者母體懷孕時身心欠安、用藥不當、飲食不當……等等今生可以從各方面觀察得到的原因,在各種因緣聚會下,而形成今世生而盲、聾、啞、殘等果報現前。
可以說今世出生時,必然延續宿世的惡果顯報,但是在入胎未出胎間,除了重大的善業及重大的惡業一定是定業現報外,非定業的尚未現前的善惡業緣,都可因母體的胎教問題,如其母心念的轉為善良、柔和、懺悔、清淨、光明、慈悲、智慧及廣做佈施功德、修持定慧等,或者因母體飲食、就醫、情緒變化、生理健康與否等助緣問題,或者居住的地理環境、氣候變化、人事環境、共業環境等因素,影響母體的身心健康現象,而在同一業緣的善增上或者在同一惡緣的惡增上助緣的影響下,形成出胎時,成為六根健全、或者六根殘缺的果報,有著極其複雜、深細、不可預知、輾轉增上、互為因果的共業、共緣的再造業緣果報羈絆著、糾纏著、影響著、蕩漾在眾生的重疊、交錯的業網上,而使大多數的眾生,在自作自受及共業共種再造的惡緣惡果顯報下,不能自主意志、不能控制自己的意願,受共業纏縛的業緣果報所影響,造下今生及來世六根殘缺的因果。
2.出生眼盲的因果
(1)宿世造罪因緣
生而眼盲,依《大智度論》卷八說,有幾點造罪因素:
1、 以惡心傷害眾生的眼睛,使其殘缺。
2、 以惡心挖出眾生的雙眼,使其失明。
3 、 以惡心破壞眾生對佛法正見之眼的信仰及認識,使其遠離佛法,不識罪福因果。
4 、 以惡心盜取佛塔或阿羅漢、辟支佛塔中的火珠及點燈,或偷盜其餘聖僧遺塔中的點燈供品。
這四種人死後如果投生人道,生而失明。惡業重者,墮落地獄受苦。地獄罪畢,投生人間,亦必然遭受生而眼盲的因果報應。
《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也說,因前世不信罪福報應,障敝佛前光明,系縛眾生,縫合眾生雙眼,不令見物,故感今世遭受兩目盲瞎的果報。
(2)今世失明因果
生而眼盲,大體來說,是宿世業報現前。但是有的人今世出生之時,雙眼完好,而在遭遇生病因緣、或者受人重毆後,或者遭遇意外事故後,致使雙眼失明;依大乘經典說,這是今世因生病或與眾生再結惡緣而致失明,是今生再造的失明因緣,不一定是宿世果報現前。佛法不是宿命論者,如果凡事不如意都消極的推到『這都是宿世果報現前』,那麼眾生永遠生活在『宿命論中』,失去積極改惡、向善、開創另一種新生、改運、獲得現實利益的原動力,不符合佛法所說的三世『因果論』。
3.出生耳聾的因果
(1)宿世造惡因緣
生而耳聾,有幾點造罪原因:
1、前世因長輩或師父善意教訓,不但裝做不聽不聞、不接受、不力行,反而以瞋恚心怒罵長輩。
2 、前世以惡心砍截眾生耳朵,或以惡心重拔眾生耳朵,使其殘缺。
3 、前世以惡心盜奪、破壞佛塔或僧塔,以及諸有德行人中使用的贊佛法器、供具等等。
4 、前世為人剛愎自用,不信好言善語,不孝父母,反戾時君。
5 、前世為官職時,恃其威勢,侵奪民物,使百姓苦悴不堪、痛苦哀嘆而活。
這五種人死後,如果投生人道,生而耳聾,惡業重者,墮落地獄受苦;地獄罪畢,投生人間,必然遭受生而耳聾的余報。
(2)今生耳聾因緣
生而耳聾,大體來說,是宿世果報現前。但是有的人出生之時,並未耳聾,在遭遇生病因緣,或者常挖耳朵,使耳膜受損;或者被人重毆、打擊、意外事故後,致使雙耳失聰,依經上說,這並不一定是宿業現前,或許是今世因四大生病或者與眾生新結的惡業因緣。來世冤冤相報,沒有了期。
4.今生啞巴的因果
生而失聲,有幾點造罪原因:
1、前世以惡心割截眾生舌頭或以惡心塞堵眾生嘴巴,或以惡心用毒藥暗中陷害眾生,另其失聲。
2、前世當長輩善意規勸時,經常以惡心斬斷其語,惡口相向,不受其教。
3、前世以邪見心破壞他人信佛因緣,口出惡語,誹謗佛法。
4、前世喜歡論人好醜,求人長短,強誣良善,憎嫉賢人。
這四種人死後,如果投生人間,生而失聲,罪業重者,墮落地獄受苦;獄報罪畢,投生人間,定然遭受生而失聲的余報。
而今世生而六根健全,沒有失音現象,在生病後,或遭遇他人傷害等意外事故後,才形成失聲情形,這並不一定是宿業現前,很多情況下,都是現世再結惡緣,再造的惡果。
5.瘋狂現象也是六根殘缺相
今世瘋狂現象,有的是宿世果報現前,有的是今生遭受其它因素刺激而發狂。首先來瞭解宿世造下什麼罪因,會令今世產生瘋狂現象。
(1)宿世造罪因緣
1、前世以惡心干擾、破壞他人坐禪。或者以惡心破壞禪行人屋舍,使其無處修行。
2、前世以諸咒術咒人,令人互相瞋鬥、諍訟、行淫。
3、前世造下破壞別人家庭幸福,令其夫妻、子女、父母離散、痛苦乃至自殺….等因素。
以上三種惡因(尚有其它許多造業因緣),致使其今世心量狹小,煩惱深重,凡事想不通、放不開、鑽牛角尖、不開朗、積鬱在心,終至遇緣發狂,喪失心志。
又如《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說:「又有眾生,或癲、或狂、或痴、或騃,不別好醜,何罪所致?佛言:因前世耽著嗜酒,無有度量,酒後醉亂,犯三十六種過失。來世得痴人身,如似醉人,不識尊卑,不別好醜。」
(2)今世瘋狂近因
1、有的人因遭遇父母喪亡,憂鬱在心而發瘋。
2、有的人因愛情破裂或者因妻子、丈夫死亡或情人死亡而發瘋。
3、有的人因瞋心深重,動不動就大發脾氣,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緒,這也是心志不能自主的現象之一,類此現象,佛經上皆稱為「狂」。
4、有的人因信仰外道,行動怪異,以為用灰塗身、拔發、裸形而走、食糞便、依此苦修便可得道。這也是喪失正常心志的現象之一,佛經上亦謂之為「狂」。
5、有的人因身內四大不調,如因風大不調(風病),或因火大不調(熱病),而使身染重症,神智不清,喪失正常心志(如植物人等)。類此現象,佛經上皆稱之為「狂」。
6、一個人如果有神經衰弱、神經質,意志不堅、身體不好、心情鬱悶、心胸狹窄、喜歡胡思亂想、思想不正……等等因素,都有可能在特殊因緣際會下,被鬼類纏身,喪失心志,成為鬼神的附屬品,佛經上通稱之為「狂」(如乩童、扶鑾…等.)。
7、有的人被人陷害,因誤飲毒水、毒藥等而神志昏迷,行動失常,佛經上亦謂之為「狂」。
凡此種種現象皆是「身心不健全」的現象。深入的來說,今世會發瘋,當然要牽涉宿世所造下的業緣,但是今世生活的環境,人事的相處,及所遇的善、惡親友的再提攜、或再破壞(及今生再造善惡助緣的因果,都對今世的發瘋因緣,有極大的影響力)。而「身心不健全」,就是六根殘缺相的一種顯相。因此想要如本願所說生生世世獲得「六根具足」意志清晰、自主的顯相,實在不容易呀!
6、身體殘缺、醜陋的因果
(1) 宿世造罪因緣
1、前世喜歡乘坐健壯的象馬、牛羊、豬狗,不可稱數,令此類眾生,苦痛難忍,來世必得男根不具,為黃門身,不得娶妻生子的果報。
2、前世以惡心砍裂他人身軀,截破他人頭顱,斬斷他人手足,來世必得身體殘缺的果報。
3、前世以惡心毀壞佛像及諸賢聖形象,或毀損父母形像,來世必得相貌醜陋的果報。
4、前世為人子弟,不孝父母;為人臣子,不忠其君;為人國君,不敬其下;為人朋友,不以信交….,心意顛倒,無有節制,不信三寶,殺軍害師,伐國掠民,攻域破塢,偷塞過盜,所做惡業非一。凡事美己惡人,侵凌孤老,誣謗賢善,輕慢尊長,欺狂下賤,一切惡業,皆具犯之,眾惡齊集,故感來世其行甚醜,體黑如漆,兩耳青色,頭頰俱搥,皰面平鼻、兩眼黃赤、牙齒疏缺、口氣腥臭、駝背彎身、惡瘡膿血、水腫乾消、疥癩癰疽,種種諸悪,集在其身…。
以上是略述招感未來形體生而殘缺、醜陋的業因。
(2)今世身體殘缺、醜陋近因
1、有的人出生之時,並未身體殘缺,因被盜賊傷害,或遭刑戮等種種重擊、傷害因緣,而使身體殘缺、醜陋。
2、有的人因四大生病,遭受風寒熱病纏身,生出惡瘡,身軀潰爛,而使身體斷手、斷腳、殘缺、醜陋,六根不全。
3、有的人在今生遭遇橫禍等意外事故後,而使身體殘缺、醜陋。
這是說明瞭今世身體殘缺,不一定是前世所造下的惡報現前,有的是前世的引因現前,今世再造的惡因,現世再受的業果。縱然是宿世冤親債主現前,也可因我們的行善、修行….等各種因緣所感而轉重報成輕報。
7、結論
由上可知,佛經上所說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具全,不僅僅是指五官端正,身體無缺,還包含了「意志清晰、自主」。如此看來,在這個世界上,「六根不全」的人,實在太多了。而致使「六根不全」的現相,略如前述,磬竹難書。大體來說,造下十惡業殺、盜、淫、妄等中的幾種惡業,來世一定會招感六根殘缺的果報。(《分別善惡所起經》)
相對來說,若想生生世世獲得「六根具全」的身相,便要遠離如前述所說十惡業等一切罪行,從今生開始,發願守持佛經所說十善業,以此十善業等戒行,來克制自己心念不要再造惡行。如此才能防微杜漸的生生世世達到不失人身、六根無缺的理想。有了健全、正常、自主的身心,才能順利、正規的踏上正途的學佛道路,初步與本願所說的在聞佛名間,就能獲得六根健全的果報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