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本身投身同志運動卻沒有一個可以交往的人讓我正大光明的走在路上,
唯一可以這麼做的卻是我高中勉強答應交往的一個我不愛的男生,
聽起來很可笑吧!?沒錯,我沒有擁有過一段正常的關係,
我多半花時間在暗戀別人、單戀、當小三、當泡友,
很多人都會問"妳為什麼要選擇當這些角色?"
我很難跟對方解釋(我想表格化會比較好解說)
我一直都是選擇愛著對方的,我的立場不變,
這些關係是對方的立場加註在我身上的稱號,
我愛你+我只想跟你做愛=泡友
我愛你+我不愛你=單戀
我愛你+我愛你也愛我的伴=小三
我愛你+我不知道你愛我=暗戀
我第一次和女生交往就是當小三,我一直告訴自己我如果早點告訴他我愛她結果會不一樣,分手時對方卻昭告所有人是我單戀她。
第二段愛情是單戀,我太早告訴她我愛她,所以被拒絕了(順便封鎖)。
第三段我醞釀很久,我跟對方聊了1年的FB才約出來吃飯(是學姊不是網友),從觀察、爭吵、冷戰、封鎖,虛度了我兩年的光陰。
第四段我是直接跟一位人妻上床,結果漸漸的我們無話不談,但關系卻在我說出我喜歡她之後告吹。
我對愛情與婚姻都保有幻想,白色的書架,原木質感的家具,一隻狗,領養的小孩,
正大光明的在朋友間牽手,得到大家的祝福,擁有美好的未來,
但目前看來我的戀愛學分並不及格,如果前面這些關係都不算是交往的話,
我實在很難開口跟別人說"我24歲了,我沒有談過戀愛"
但我還抱有期待,來自於我對愛情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