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了,可以來寫了,先說一下,文長不是武短,而是慎入。
昨晚,結束了立院外的戰場後,終究被藍白強行二讀通過藐視國會罪,並準備進入三讀,接著立院職權行使法、擴大調查權等各項違憲條文,將會持續二讀表決,反倒是最有油水的兩兆錢坑案,居然沒有二讀表決。
於是,這個戰線將延長,再戰5/24(五)、5/28(二)。
很多人都覺得,這是一場耐力賽,未來還有三年多要撐,因此昨晚就有幾位臉友捎來訊息,氣餒的問:「難道我們就只能忍耐下去嗎?」
從2018年前寫文至今,若各位還記得,最早川普開始打貿易戰時,當中國與台灣官方都還半信半疑,我很篤定的寫文,說這是一個新篇章,美國是玩真的。
2018年時我也寫文斷定,南海才是中美開戰最有可能之處,2020年也寫過,我注意到2018年的一則新聞,當時台媒報導說台菲關係緊張,菲律賓在杜特蒂時期,跑去距離蘭嶼只有98公里距離的地方,找個無人島建海軍基地,那時候我就說美軍將聯合菲律賓,在靠近台灣最近的島上展開軍事部屬,來扼住共軍過巴士海峽的要道,當時還是最親共的杜特蒂時代。
但如今看來一一實現,此刻都已經走到美菲在此搞軍肩併肩演習了,更別說台美都已經在海上聯合演習的事情,全都發生。
其實,這跟看股市進出一樣,我就是慢慢看訊號出現,看實際交易發生,然後靠著眼前已經發生的事情,去理解為何如此,2018年底11月時,我已經買好三年份的口罩與消毒酒精,然後安然渡過2019年後疫情的擾亂,一路觀察政治多年的我,已經被養成隨時觀察脈絡與趨勢的習慣。
這兩天,很多媒體人都在批評,包含藍營的黃暐翰跟黃智賢都在批評質疑,質疑明明立院藍白過半,為什麼要這麼急?
但你細看法案,在兩兆錢坑法案與國會擴權法、藐視藍白罪上,傅黃依舊有分出輕重緩急,正常一個都炒股判刑入監的更生人,應當是利益擺優先,兩兆爽花蓮法案應該先過,空白支票先拿到手吧?
但反常的,卻是先通過藐視藍白罪,然後力過國會擴權法案二讀,把兩兆法案往後延?
各位了解他嗎?不瞭解的去查一下礦石景觀稅,你看完新聞,就會知道傅王他這人,可是中華民國民選史上,薅羊毛的第一把好手。
薅羊毛的好手,居然放著羊毛不薅,這一次,我隱隱覺得不對勁,為什麼不妙,我細說我的看法。
關於,昨天通過的法案,到底衝擊有多大,這個有很多人討論過了,但很多人依舊還不知道嚴重性,比十年前直接黑箱通過服貿還來得大,我會把影片放留言。
各位也可以看過影片後,上網看詳細版本與三讀立法成功後的未來衝擊,請記得一件事,二讀還能調整版本,三讀就版本確定,直接按鈴通過就好了,現在知道為何要打架了吧?
哦!不好意思忘了說,現在的立法院,連按鈴投票記名都不用了,已經走到出席人數不清點,大家直接舉手,在人數都對不上的情況下,人群中舉手舉腳說不定都能算上票,幾分鐘就能敲下議事槌,三讀立法通過。
親愛的中間選民,這就是現在傅黃正在示範的國會改革,也是未來的標準與典範。
好,若各位記性不差,我帶大家回想一下,當年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過程。
基本法23條是新增條文,內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立法內容明列叛國、煽動意圖、竊取國家機密、間諜、境外干預等罪刑的定義和罰則,重點來了,誰定義?是北京中央政府定義,也就是說他說你是,港府就說你就是,沒得含扣。
而港府特首之所以能夠順利訂立21條,是因為北京中央政府在2020年,中國全國人大先代為訂定港區國安法,透過基本法附件型態,來要求港府實施,也就是說中國先把要通過的法案版本交給特首,特首焚香淨身叩拜之後,小心翼翼接下聖旨後,返回港府做後續在香港立法工作。
要知道港府2003年曾推動23條立法,遭到泛民主派反對,並發動50萬人上街遊行,迫使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放棄立法,2019年「反送中」運動,打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立法步伐,各位知道照大數據分析,當年這場運動多少人上街抗議嗎? 不知道嗎? 答案是144萬人。
而當年,香港立法會是在10個小時內.就完成二讀辯論、審議、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港府火速於四天後刊憲,同日生效。
從港府公布草案到立法會三讀表決通過,僅花11天時間,全票通過,並趕著上架的基本法23條,在現今看來已經變成無邊無際的口袋法案,任何人只要北京當局想要抓,就能把你套進去,沒有言論自由,沒有人身安全.這些年來使得港人外逃,外資狂徹,從此港股狂跌至今,2023年11月28日,台股跟港股黃金交叉,這是一個歷史見證,也是香港淪為「國際金融中心遺址」的墓碑。
為何明明大地震剛完,餘震還不休,樓一棟一棟垮時,有人堅持要率團訪北京?
為何訪北京後彷彿啥事都沒有,低調快閃回台,檯面上只拿了幾套組合屋回來交差?
為何藍白過半情況下,需要這麼急著通過這些法案?
為何狗總召直播說溜嘴,法案是最高機密,誰都不能透露?
為何5月17日才知道內容,21號就火速通過二讀的法案,不只是涉及官員,還併入部隊、法人、團體,更擴及一般小老百姓個人?
為何除了能懲罰一般小老百姓個人外,法案內容提到「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資料、文件與檔案。」
而叫「社會上有關係人員」,也就是說立院從此能查能騷擾你所認識的人,你不來,我除了可以連續罰你幾十萬,還能查你九族,可以發函叫他們來說明,我想問,為何要附加一個能追殺九族的關鍵字眼,這是「查水表惡法」了吧?
當年老蔣時代的228事件,將陳澄波槍斃後,尚且不罪及妻兒父母,如今這樣的立法是國會改革?還是國會搞文革?
其實,各位只要嗅覺夠敏銳,就會知道通過的法案,褪去偽裝的外殼,根本就是台版國安法,我知道很多人覺得事不關己,覺得當家不鬧事。
但楊絳說:「我不爭,不代表你可以搶;我善良,不代表我好欺負;我能理解,不代表我可以接受;我不惹事,不代表我怕事;我很講理,不代表我不翻臉,我讓步,不代表你可以得寸進尺。」
台灣是人民當家作主,都不用情勒,我就問一句話就好,當家的人民,在立院外淋雨抗議,還被院內那群立委訕笑這樣糟蹋,那到底是誰當家?
親愛的台灣人,無論你是淺藍或淺綠,請你看看台股指數,再看看香港恆生指數,是怎麼被港版國安法怎麼絞死在吊架上,我真心建議各位要振作了。
因此,禮拜五那一場人數,絕對要衝出來,如果你也不想要像港人那樣,全家四散外逃到英國與世界各地,不想要像此刻幾十萬前仆後繼的中國韭菜那樣,花重金從南美走線,費盡千辛萬苦偷渡進美國,只為了爭取一個言論與人身自由的話...
禮拜五,一定要上街頭,並徹底阻止台共團體立法,三讀通過台版國安法,莫忘當年港人只是上街遊行144萬人,卻沒有阻止立法,於是在港府21條通過後,從此沒有上街示威的自由,民主與經濟從此潰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