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度 8
分手最常聽到的理由是:我們不會有結果...
那所謂的"結果"到底是什麼?
是一紙合法結婚證書及身分證上的配偶欄位嗎?
難道結婚就是所謂愛情的"結果"?
難道結了婚就可以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如果有人還相信這有"傳統背書"的天大謊言
別傻了!!!
既然說是"結果" 就拿果樹比喻愛情吧
當果樹結了果,妳不會覺得它功成身退可以領便當了吧?
它還要再生長再維持生命的循環啊!!!
那愛情呢?妳以為結了婚就可以拍拍屁股收工了嗎?
"兩個家庭"的婚姻比"兩個人"的愛情更需要盡心經營
看看目前的政府統計吧!
2008年,全年台灣有 55,995對夫妻 (平均一天有153對),辦理離婚登記
而這還只是"官方"的統計數字
真正婚姻不美滿的比率一定遠遠超過檯面上的數目
(被夫妻勸合不勸離、家醜不可外揚、 忍一時風平浪靜...等等傳統"結果情節"
或是害怕改變給吃掉了)
啦哩啦渣扯了一堆,我想表達的是:
"結婚"絕對不是所謂的愛情"結果"
只靠著一紙結婚證書就想維繫的感情也絕對不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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