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deuy (堅持) 看板 cat
標題 [心得] 愛肯拿發霉事件消保官第一次協調
時間 Fri Mar 26 08:23:0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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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是否還有貓友期待得知這事件的後續消息,如同以往,盡可能詳實整理重點
讓大家知曉。
一、愛肯拿發霉事件時點:
2009/10月中旬 PTT貓版發現"愛肯拿七種魚飼料18公斤裝"出現異常發霉情形,部份版友
聯絡代理商(瑋特),進行換貨(亦有"雞魚"口味、"7.5公斤裝"飼料出現
發霉情形)
2010/01/08 我確實發現飼料異常發霉,向代理商(瑋特)反應,遭到業務朱惠中先生
惡劣客服處理
2010/01/11 正式提出第一次消保申訴
2010/01/28 由台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召開第一次協調會
2010/02/05 瑋特國際有限公司於第一次協調會承諾事項全數未兌現,協調破裂
2010/02/10 提出第二次消保申訴
2010/03/24 由台北縣政府消保官召開第二次協調會
(由消保官介入處理的第一次協調會)
預計2010/04下旬再次開會
二、愛肯拿發霉事件第二次協調會
時間:2010/03/24/上午9時40分 地點:台北縣政府法制局會議室
(一)出席人員:台北縣消保官 周繼雄
瑋特國際有限公司 業務 朱惠中
台灣愛肯拿行銷有限公司(另有其他公司名稱,音似"天駿") 柯建昌(及太太)
申訴人 黎昱(及妹妹)
(二)會議經過:
1.針對七種魚飼料標示不清:
柯建昌指"鮭魚有五種品種,所以算五種魚",還很輕蔑地說"那是你不懂鮭魚有很多種"
(但原廠說明所標示為鯡魚、比目魚、鮭魚-因季節、產期不同,而有品種差異成分變化
,非特指內含"五種鮭魚")
愛肯拿原廠官網成分標示清楚指明"3 REGIONAL FISH",柯建昌卻刻意誤導消保官,
稱"所有中文標示皆是英文直譯",與商品標示法之規定顯有不符。
2.公司地址不清:
樹林和三峽的兩個地址,一為登記地址,一為倉庫。朱惠中之前表示不清楚,係因
業務權限太小不了解。柯建昌冷哼:你不懂做生意"
3.檢驗報告無法提出:
柯建昌"我們已經承認飼料發霉是我們的問題,不需要提檢驗報告,你是我們的競爭
對手,才會一直打壓我們!"
消保官:"動物疾病防治所應該要求檢驗啊"
(第一次協調會時,動物疾病防治所謝松志先生表示,須由消保官強制業者送驗,並由
業者提供未開封貨品"
4.回收銷毀證明:
問題飼料進貨105包,賣出35包,回收35包,其他算是個案。回收的飼料送給農民當
堆肥,有照片但沒有帶。
消保官:"公告回收具有時效性,已經沒有必要"
朱惠中推翻第一次協調會的承諾,說本來就只有內部公司公告
(第一次協調會時朱惠中表示問題飼料已整批銷毀,承諾出示銷毀相關證明,然未果)
5.有致不知情消費者發生危害之虞:
消保官:"目前沒有發生實際問題嘛,出了問題廠商會負責啊!"
柯建昌:"我們家養的狗都吃愛肯拿"
6.柯建昌聲稱下次開會將出示回收的照片及報關資料。
(第一次協調會時,朱惠中即承諾出示然未果)
(三)其他:
1.消保官很忙,時間很有限,一個申訴案只能花四十分鐘。
承辦人員說:"不滿協調結果,就只能走法院。我們處理一個案子只能花三十天,
有時效壓力。
2.消保官說:現在連小孩都養不起,還養什麼小貓小狗,我才不養,臭死了。去年狗飼料
吃死幾百隻狗,也是我負責協調,受害者原先求償百萬,協調最後也不過拿二十幾萬。
3.申訴代理商瑋特國際有限公司,協調會過程卻是自稱經銷商的柯建昌發言,態度囂張
糟糕,且似乎還有多個公司名稱,仍對自稱職稱及公司關係言詞反覆,交代不清。
並對申訴協調流程相當有經驗(目前僅知愛肯拿、渴望、駿寶與其公司相關)
4.二月中旬去信加拿大原廠Champion Petfood,至今無任何回應。
(四)懇請各位關注且幫忙:
1.有板友發現高雄實體店面仍有繼續販售LOT 1000036批號飼料,請各位留意。
另有板友當初因不清楚發霉事件資訊,貓咪吃了問題飼料,好不容易才撿回一命;
請大家盡可能讓此資訊眾告週知,莫讓不知情者再度受害!
2.懇請曾為愛肯拿發霉事件當事人的各位,花一些時間至行政院消保會提起線上申訴,
反應遭遇的狀況,並要求代理商提出可信賴的解決方式及態度。廠商一直說服消保官
這只是個案,並僅在私下承認飼料問題該負責,卻一再推延敷衍未拿出具體證明。
3.廠商直指網路上充斥不實消息,認定我係競爭對手抹黑。我所寫相關文章皆完整記載
確切時間地點、相關事實經過可資佐証,並放棄所有文章權利供全文轉載,敬請轉錄至
各討論區、論壇、Facebook、Plurk,讓所有消費者有獲得相關資訊的機會,不致被
業者惡意欺瞞矇騙。
4.請抵制愛肯拿、渴望、駿寶等該公司相關代理產品。在代理商一再推卸負責、隱瞞問題
事實、態度惡劣的情況下,請各位為了小貓小狗的健康、為了促使廠商拿出企業道德
良心正視消費者權益,在政府公權力無法給予惡質廠商應有制裁之時,請大家以市場
機制讓廠商明瞭我們的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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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個單純的消費者,因為在乎我家的小貓小狗,過去一直信任愛肯拿的品質而
長期愛用。
因為發現飼料問題向代理商反應,意外遭受這一連串讓人匪夷所思的惡意指摘!
弔詭的是,愛肯拿因網友相互推薦而被大家信任,廠商利用網路知悉問題發生,
現在卻大呼網路言論造謠抹黑;只敢在私下無所謂地承認該為飼料發生問題負責,
卻抗拒公開事件相關真實資訊,不斷推拖敷衍、甚至蓄意欺瞞!
各位也許未必相信我的說詞及遭遇,但是大家的在乎及重視可以讓事件產生不同結果。
根據農委會的資料,去年愛肯拿曾更換代理商,但對照柯建昌"深耕品牌十多年"的說
詞,以及渴望、愛肯拿不斷在產品包裝更改代理商及其地址,刻意不建立網站、
查不清的聯絡方式、出示的名片不符、說不出口的職稱...
因為台灣現有立法規範不足,甚至實務執行層面因時間、人力等成本考量,讓惡質廠商
有機可乘,運用實務程序漏洞一再敷衍塞責,讓消費者苦於舉證且疲於奔命,耗費大量
時間精力,一旦因為心灰意冷、精疲力盡而放手,就讓惡質廠商再一次趁機逍遙法外。
有人質疑我何必把事情鬧大,但我今天不為自己私利,甚至耗費更多氣力提出證據,
為得僅是要求廠商拿出基本企業良心,為產品負責。
能明確交代產品成分、負責廠商等資訊者,縱其攤在陽光下的資訊未必令大家滿意,
但是謊稱品質優良卻名實不符的惡質廠商才更令人憂心!請各位務必慎選!
(轉貼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