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是這樣子跟我說的....
「我知道這樣說很冒昧
但是我還是得說一下
妳是希望她成為妳的
陌生人還是在度讓她
成為妳的情人呢?
在姐姐妳的文章中我
看不到希望她成為妳
的陌生人的言詞有的
只是妳懷念和等待她
再一次回到妳身邊的
感覺和言詞欸
雖然這樣說妳可能會
覺得我很雞婆不過我
還是要說如果真怎麼
愛她就不要把她的事
打在網上讓別人看」
我當下其實是很想國罵的,可是我也真的不愛她了。我也不能罵什麼。
我也是人,我也想生活。而能讓我脫離這樣子的背傷也只有這個方式而已。
愛一個人不是什麼錯。如果做到是對方困擾或者是第三者困擾的話,那就是錯的。
但是我不覺得我打我跟她之間的故事就是錯的呀?
我...錯了嗎?
「就像妳說的我只是懷念她了@ @
已經不愛她了~
我也得重新過好自己的生活。
而且@ @
我雖然寫的是我跟她的故事...
上面有很多都是假的事件,從沒有發生過唷XD
哈哈~謝謝妳的意見:)
話說,為什麼因為愛她就不要把她的故事寫下來哩?」
為什麼呢?沒有人能回答我。
只是覺得奇怪,我礙到妳了嗎?妳是哪裡看我不爽呢?
隱隱約約覺得這個人我認識,但是我卻不知道她的真面目是什麼。
為什麼我不能夠打網誌說我愛她呢?
我又沒有指名道姓,不是嗎?
雖然故事是故事,但是說是假的是騙人的。是因為我只想要知道為什麼不能說?
故事都是真的,心情也是真的。
就因為是這樣子所以不能說嗎?
誰規定的?
有人能告訴我嗎?為什麼呢?
看五十嵐之戀...我沒有比較的意思,只是很感傷...
同樣是愛人,為什麼我不能說呢?
我想,是因為我的愛不夠大吧!
看BEBE與小文之間的故事,我只有得到這樣子的答案。
我對一個人的愛,不夠。
所以看了我的故事會眼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