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行不行?當死刑遲遲不行時:那麼鞭刑行不行???
目前死刑從定讞到執行,實在困難重重,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人權!人權!那些衛道人士,只會想到加害者的人權!!
卻一直忽略了被害者的人權!從死刑犯還50人未槍決~~~
有畜生還活了好多年甚至十幾年來看,真是XXX!!!
當會說話受害者<成年人>苦苦哀求著"為什麼不放過我"要殺我"?!
當不太會說話受害者<幼童>眼巴巴望著"為什麼要打我"傷害我"?!
當他們在心中不解的想著為什麼時:有誰?是誰?為他們說人權??!!
證據!法律講證據!!可是當所有的證據一一呈堂,事實也擺眼前~~~
為什麼就是遲遲不能判決??甚至定讞後;還不能馬上執行??
從一審到~~~更九審~~~審審審<又不是買菜的大嬸要省>
每開庭一次就會刺傷受害者家屬心中的痛!!!!!!!!!!!!!!
好不容易癒合的傷口!又因此再次被層層"撕裂"!!!!!!!!!!!
這些受害人生前所受的凌虐之事,雖然不能複製,更不能以暴制暴!!!
那麼用律法來設立"鞭刑"!一槍斃命讓加害者的畜生死的太爽了~~~
在死刑未執行前,甚至不能執行時;讓畜生也嚐嚐遭受凌虐之痛~~~
當鞭刑後所烙印在畜生身上痕跡~也可以提醒曾經對人的傷害!!
既然要講人權!!那麼是否也要公平?!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人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的嘛!
我人微勢薄~~無法在立法院或群體活動中發起設立※"鞭刑"※
只能在網路,訴說心聲與請願!希望蒼天有眼,能有此法條!!
讓我們所有被害人及家屬,不再只是暗自流淚~~無語問蒼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