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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Central Taiwan LGBT Pride – Stand for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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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 21:02: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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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資訊。
遊行日期:
2011年12月17日,星期六
13:00集合,14:00出發
主辦單位:
中台灣同志遊行聯盟
由以下兩個聯盟,其下各分立組織共同組成
。中部性別團體聯盟
。大台中市政監督聯盟


遊行預計路線:
臺中公園(湖心亭廣場集合)→
自由大道(自由路二段) →
中正路→
三民路(臺中公園正門口/新綠洲/世界健身中心/臺中技術學院/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中友百貨) →
育才北路(一中商圈/彩虹天堂)→
雙十路三段(台中市體育場/國立台灣體育大學) →
臺中游泳池→文英館(市長官邸) →
雙十路一段→
臺中公園 [總長3.5公里]
※其他詳細活動資訊 將於近日公告

本屆遊行訴求:
1.建立性別友善公共空間
近日來,由於法令的不足與政策的缺失,台中的夜店、音樂空間等同志族群的聚會空間被迫關閉,所剩無幾的店家也被迫更改營業項目而面臨經營危機。更有提供同志服務的健康中心卻因為社區管委會提出社區公約規定「本社區不歡迎同性戀俱樂部進駐」而即將於年底關閉。一個多元友善的城市必須提供不論性傾向、性別氣質或性別認同的市民都可以感到安全自在的空間。由於市政府的漠視,讓大台中缺乏性別人權,同志族群受到歧視對待而無處可去。因此我們訴求市府應即刻推廣性別友善空間,透過性別友善空間標章認證,不論商業空間或是公共空間,由市府頒布性別友善空間認證機制,透過獎勵性別友善商圈與社區推廣大眾對於性別友善觀念的瞭解與重視。
2.催生伴侶法與同志婚姻合法化
現今親密關係的結合與實踐形式已漸趨多元,然而法律制度中婚姻家庭的概念卻依舊僵固,無法對應各種多元家庭的樣貌與需求。根據統計,台灣現今符合傳統核心家庭樣貌的家庭根本不到50%,其他選擇同居不婚的異性伴侶、長久穩定卻無法取得合法婚姻效力的同性伴侶、多位好友同居照顧的朋友家庭,都是現代親密關係多元實踐的型態。但是我們的法令規範仍舊停留在一夫一妻的傳統異性戀婚姻家庭,其立法內涵也維持保守的親密/性倫理,對於不符合民法框架之婚姻家庭實踐的每一位公民而言,台灣目前的社會制度排除了他們,也漠視他們的各項權益。伴侶法與同志婚姻合法化的通過將有助於框架外的另50%公民也有同樣被保障與選擇多元親密關係實踐的權益。一個多元友善的城市是可以提供符合所有公民需求的城市,透過法律權益的保障才能讓大台中市民更安心居住。
3.打造性別人權城市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一個城市進步與否應由這城市對於人權的重視程度而定,因此性別人權不該只是同志族群該爭取的權益也是大台中所有市民所應共同關心的公共政策,落實性別平權是所有大台中市民的迫切需求。
透過-
學校教育:性別教育納入各級學校課程,並協助高中以上學校成立性別相關社團以建立友善的校園環境。
醫療環境:建立性別友善的醫療政策,提供同志與愛滋感染者沒有歧視的醫療環境。
性別友善公營住宅:由政府提供專為多元性別認同族群設計規劃的公營住宅。
訂定同志彩虹日:將每年12/17訂為同志彩虹日,當天市府廣場升上彩虹旗。
推廣性別多元文化:由市府編列預算補助性別多元文化活動與性別團體。
讓大台中成為不分「異」「同」共同擁有的彩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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