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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看直播都氣飽了maybe我們大家真的得再等20年,等年輕人替換掉法務部那群食古不化的官員
大家才能手牽手結婚吧?
以下轉貼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在活動頁面中的節錄內容:
(連結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 ... _story_type=regular)
呂學樟委員繼續在父母改雙親、夫妻改配偶打轉,修法會造成價值觀崩潰、家庭淪喪............
呂學樟繼續說,我們要尊重同性戀,又說我們是民主沒錯,但這個修法牽涉太廣,不只是同志而已。
「這種我尊重你,但不給你結婚」的神邏輯已經被大家打臉到都面目全非了,竟然還在拿出來講,果然與時代脫節,2016可以讓你退休了。
李貴敏把球做給法務部,問法務部到底做過甚麼,讓兩方意見可以交流。
讓我直接告訴李委員,法務部辦了四場閉門會議,把正反雙方找來各講一輪,然後說反對聲音過大!!! 這就是我們的法務部阿,李委員!!
法務部恐同沒有下限,竟然要求民間團體再針對同志伴侶的需求提出更具體的法律條文,最完整、能夠從根本解決同志伴侶無身分關係面對的種種困境的法案就是現在正在立法院審議的婚姻平權法案,法務部到底要逃避、拖延到何時?!<----關於這點我實在不知道要提出甚麼?請上千對同志在法務部前接吻高喊我們要婚姻,法務部才會看見現實嗎??
林淑芬委員狂罵法務部,為什麼異性戀婚姻不保障父母的繼承權是第一順位,到同志婚姻就變成剝奪父母的繼承權,這不是歧視這是什麼?
林淑芬持續問法務部,如果有人主張「台灣的男人不可以有投票權」,要不要尋求社會共識? 如果美國有人主張應該回復種族隔離,這種議題可不可以尋求社會共識?
法務部你自己說,婚姻權是人權,同志有人權,那就是讓同志可以結婚。法務部就說衝擊過大,但人權是因為有衝擊就可以採漸進式、演進式的嗎?????
段宜康委員繼續打臉法務部,如果同性婚姻會造成少子化,依此邏輯一男一女結婚前應都做檢查,若沒有生育能力就不應該結婚,否則將會影響國家存續。
行政院性平處已經於九月發函給法務部,要求就多元成家進行研擬,三個月法務部究竟做了什麼?只會一再推託給其他各個主管機關,聲稱一直有在約開會討論,但陳次長你剛剛好像說漏嘴了,原來三個月只開了一次會議討論阿。
林鴻池委員請不要拿社會共識來推託,請直說自己不敢表態,沒有勇氣捍衛人權價值。
「我們尊重同志的基本人權,但全世界是不是只有16個國家通過,真正走向這條路就是進步嗎?我想大家都想維護家庭倫理和家庭制度。
林淑芬罵法務部,你們就是「我同意你的基本人權,但就是不給你完整的基本人權! 這就是歧視,你們又不敢說,然後用漸進來推託。」
嗯??漸進式??對呀,那服貿怎麼沒有用漸進式,讓社會大眾循.序.漸.進的接納之後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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