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三個月了,不是都說時間是最好的解藥,可以慢慢淡忘?但是我的失落和疼痛卻漸漸發酵,難過的病毒隨著時間日益擴散。 她是我的第一個女朋友,也是第一場戀愛。在遇到她之前我一直覺得我是個無性戀者,誰都不愛、不論男女。愛去哪去哪,空閒假期背起背包,訂了機票,一個人獨自遊闖陌生地。朋友都說我很瀟灑,我從來不管別人的眼光,胖瘦、穿著美醜,只要自己舒心自在,穿得邋里邋遢一頭亂髮逛百貨公司、吃美食,開心無價。就連偶爾的打扮,也只是圖個漂漂亮亮讓自己耳目一新。在陷入戀愛之前我是我自己的。 後來她出現了,她稱不上帥,但是可愛得人緣。一開始像小動物裝乖裝萌在身邊繞呀繞,我的手機開始出現「快開窗,你看今晚的月亮好漂亮」、「我在鹿港吃遍所有包子店,撐死了!回去帶我票選的前三名給你。」、「我找到一個海灘,夕陽好美,真希望你也能看到。」看她的LINE不知不覺變成習慣,本來可有可無的手機,因為她重要起來。 她入侵了我的生活,來我家修漏水的水龍頭、和我媽一起上菜市場、炒菜給我吃、陪我爸一起看政論節目譙政府。我的家人都很喜歡她,也很驚訝26年從未帶朋友回家的我,在朋友面前可以這麼快樂,而且有個對我這麼好的「好朋友」 因為她,我徹底的改變。因為她一句「你留長頭髮很好看」我大熱天裡扎起馬尾;她說「我喜歡你化妝」我的梳妝台就豐富起來。跟她在一起的時候,大概是我人生裡最常被人稱讚「漂亮」的時候。女性主義至上以前不屑什麼「女為悅己者容」,後來才知道原來為悅己者容,是因為看到她開心的模樣自己會有多高興。 我們認識四年、交往快兩年,當我沉溺在愛情裡她卻不知道早在什麼時候爬了上岸,開始訊息不回,推說自己很忙沒時間見面。不知道什麼時候停止的擁抱、親吻,然後我慢慢發現她的身邊出現另外一個她。我提分手了。 她是我的第一任,我是她的第六任。分手後我沒有鬧,是很平和的散場,可能我的反應神經跟雷龍一樣大條,痛苦在三個月後慢慢的釋放、發芽。我終於明白,單身的原因不管傷不傷痛,向來都是「愛一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