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IRL女子拉拉學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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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我們相愛,卻不能證明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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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4-25 15:58: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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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qcq1258 於 2019-4-25 15:59 編輯

跟大家分享一則以前聽過的故事

K女與她的伴在泰雅族裡生活長達10年了,由於母系社會女性的地位普遍較高,女同志的身分並沒有困擾她們。

如果她們想要,大可以在族裡風風光光的辦一場盛大的婚禮。

然而K女的伴(B女)一直不是「單身」,B女實際上在山下還有一丈夫,一女兒,因此經常還是要下山相夫教子。
平時女兒和K女阿姨也相處甚歡,旁人常戲稱:如果不明說,K與B和她女兒簡直就是一家人。

那一年,B的法定丈夫發現她們的關係,甚至打電話給K威嚇她。
「別以為我都不知道妳跟我老婆在搞什麼勾當!」「我警告妳,她還是我老婆!」
B終於受不了了,承受這麼多年的家庭壓力一下全傾洩而出,央求著K帶她遠走高飛。







故事的結尾......會在網誌揭曉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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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4-25 18:21:1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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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竹蜻蜓2013 於 2019-4-25 21:05 編輯

覺得P的定義那一段寫得很好,踢的老婆這個定義印象中是某個腦洞大開的男人寫的。

所以原po認識B? 雖然K嘴上是說認為B本來應該是直女,但個人感覺K應該算是想迴避自己能力不足這件事,畢竟離開泰雅族人她可能不熟悉怎麼在漢文化下生存,人際/專業/生活能力都會受到現實的嚴苛考驗(潛意識知道自己能力不到需要加強),B已經在依賴她,她扛不下這份壓力,又不知道怎麼辦,所以情急之下選擇用委婉的方式拒絕B。就算K真的是考量到不想耽誤B,會認為「同志生活是卑微苦情的」,也是跟K的上述能力沒達標有關係(缺乏肯定其性向提供社會支援的人際網、專業/生活能力沒及格)。但覺得K不需要直接跟B斷關係,只要陪她去找婚姻或心理諮商,讓她有自立能力能夠離開那個不適合她的丈夫就可以,不然把一個受不了婚姻壓力的人推回不適合她的人身邊,其實也是把她推回火坑?不喜歡K的做法。這不是出不出櫃的問題,是能力問題,大環境會有影響,但最終關鍵還是能力。

畢竟討厭同志的人永遠不會喜歡同志,不會因為出櫃的人變多就突然喜歡同志,人際能力沒到及格線的人出櫃反而是多幾個箭靶,讓他們閒著沒事可以練練箭法,多幾具屍體傑作可以欣賞,為生活增添樂趣這樣。撿鮪魚大型收穫季,對人際能力弱的人而言,最好的自保方法還是混入人群一眼看過去就是直的根本看不出來,他們只要想辦法不讓自己被弄死拉高對方陣營的平均等級就是貢獻啦。

加拿大同性可以合法結婚,有同志城,有禁止針對同志的仇恨言論的法令,但同志自殺率仍然遠高於直人,這顯示出社會接受度對於改善一般同志的生存狀態沒有很大幫助,因此社會接受度不能夠說明一切問題。不是說不能爭取改善法律地位,但也不能認同增加出櫃人數就能解決一切問題的論調。

感謝分享故事,覺得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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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4-27 21:36:0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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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覺得應該是我有閱讀障礙,中文能力太差。
這個文我前後看了又看,實在看不太重點在哪?

但是我覺得超級奇怪,我只看到一個重點.
1.K是當別人的第三者,這樣好嗎?不管怎麼樣,人家都是有老公的,
維持那麼久這樣的三角關係不好。
現在感情問題很多都會玩出命來,還是單純一點比較好。

不是女同志悲情,是沒錢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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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5-8 10:57:44 | 顯示全部樓層
美式咖啡 發表於 2019-4-27 21:36
不好意思,我覺得應該是我有閱讀障礙,中文能力太差。
這個文我前後看了又看,實在看不太重點在哪?

首先感謝回復~~

看來我的說故事能力有待加強~~以下補充一些細節,希望能幫助您

因為本人從事性別研究,不喜歡先行利用TP等描述方式去形塑故事,但是仔細思索過後,目前現實生活仍是會先看到T或P,然後才發展故事,若能先行寫明,也可以幫助大家理解故事真正想表達的意思。所以這邊先說明一下,故事裡的K是我的同志前輩,一位典型的鐵T。B是她交往多年的女朋友,也是故事裡部落的族人。而K雖然是漢人,但是因為長期待在部落裡,不論情感、能力,都受部落的人們肯定與款待,如同家人一般。

這篇故事敘寫的原因是要回扣到網誌裡的P的定義。因為外型陰柔的P(也就是故事裡的B)經常被認為「還是可以結婚」
也就是說,不論家長、朋友、社會上,都認為她仍有吸引男人的特質,可以去走"異性戀的路"也就是結婚。
但是殊不知,P還是只愛女人啊,她也不想結婚啊。
可是各位一定不陌生,傳統社會的壓力有多龐大,被逼婚的同志們不在少數。
大家會說,P去外遇,而K當別人小三,完全不符合道德規範,本來就注定悲劇,是啊沒錯。因為道德規範裡本來就不接受同性戀
如果同性戀被廣大友善認同,我們還需要躲躲藏藏嗎。
或許K看起來確實是當了小三,可是這麼說起來,形婚的男同志與女同志,持續交往的另一半,也是對方的小三嗎?
我想答案很顯然是否定的。畢竟真正相愛的人是誰已經很明確。
那麼寫下來,我們是不是應該同情故事裡的男方,B的丈夫呢?
如果他始終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是女同性戀,我同情他,因為他根本沒有搞清楚愛是什麼,連自己的老婆都沒有充分認識就結婚。但並不認為他是對的。
如果他早在結婚前就聽她的家人說過類似的情節,那麼到底是出於懲罰同志,還是認為她應該回歸正常軌道,這都是不可原諒的。

至於K與B的選擇,我想繼續保留給大家自己評斷。
希望這樣的回覆有幫助您更了解一點,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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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5-8 11:44:20 | 顯示全部樓層
竹蜻蜓2013 發表於 2019-4-25 18:21
覺得P的定義那一段寫得很好,踢的老婆這個定義印象中是某個腦洞大開的男人寫的。

所以原po認識B? 雖然K嘴 ...

感謝您的肯定,這將成為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 (鞠躬)

如上回應,我其實是聽我的老同志前輩K所述的,她個人的悲傷故事,當時我一手舉著啤酒,一手拍拍她強忍淚水的肩
當時我滿懷悲傷的問她,如果那個時刻從來,妳會不會選擇帶她走?
前輩只是低下頭,嘆口氣,對我搖搖頭。「她值得過得更好」是啊,前輩自己又何嘗沒有這麼問過自己。

您說得很對,這絕對是認為自己能力不足的表現。
然而在我看來前輩的問題最主要在於勇氣不足。故事裡提到B經常要下山相夫教子,所以其實她還是嫁給了漢人,而丈夫一開始只是認為B要回部落照顧娘家人。由於她的丈夫也不是顧家的人,經常忙於工作,是大公司的高管,也就這樣空留冷冰冰的家。而B自己,婚也結了,孩子也生了,本以為終於盡到家長們期待的孝順,卻無法克制的愛上經常來部落裡,英氣風發的帥女生__K。(這當然又要回到我說故事能力不足,沒把故事說好)
而前輩的選擇,是出於作為T的自卑。認為自己永遠比不上男人。
當時她是這麼說的,身為T就要有孤老終身的決心。因為她們一生教過的女朋友,最後不是去結婚,就是和男人跑了。這也是我網誌裡之所以要提到,鐵T的消失將形塑P的顯影,因為老T們以為這些結婚的女友,原本就是異女,不可能跟自己終老,只不過是因為跟她在一起,才成為女同性戀(婆)。

如此就抹滅了P的存在,一直只愛女人想跟女人終老的P們,與某些只是想嘗試女同志的異女,終究是不同的。
換言之,老T前輩認為,只有T才是女同志。其他長髮的那些陰柔的女孩,都是直女。(或是雙,雙的朋友不要生氣)
我當然也不認同前輩的說法,只可惜前輩的教條是一旦分手,就不會留任何聯絡方式。當時她離開B,淨身出戶,把所有財產、房子車子,通通留給B。只帶了兩人的合照。(獅子座的浪漫!唉~~~)
這一舉是不是將B推回火坑呢? 我絕對不能否認。而前輩的意思是,能走異性戀的路就走吧,如果可以平順,誰想要辛苦。同志的路太苦。

就在半個月後台灣就要成為亞洲第一的同婚國家。但是我們的同志前輩們還活在那個會把同志亂石打死的時代陰影裡。我不怪他們,但也認為身為90年代的我們有義務帶他們出來。前輩們努力的為下一代創造美好的未來,自己卻徒留在陰影裡,我們這些P小朋友能做的就是繼續出櫃、繼續發聲。
雖然您說出櫃人數增加並不會增加社會的認同度,確實不會只因出櫃而增加,但若是出櫃並同時進行日常社運,積極破除謠言,那就不一定了。
如上,增加出櫃人數,如果出櫃的這些人不是說自己born this way,而只是說自己正跟女人交往。外在看起來都是一對女同性戀,在意義上卻有很大差距。生而為同志的人無論是從小被霸凌,或是至今仍躲在人群中害怕做自己(包括像B這樣和男人結婚),她們都是拚死拚活的要活下去,卻有些人只想用同志之名妝點自己。真正能夠改變社會風氣的,從來不是法律,我們的法律規定不能殺人,但是殺人案從沒停過。法律不過是公平正義的最低底線。如何能夠解除歧視的風氣,要靠大家自主站起來改變,去正視問題,解構問題。

再次感謝您的回復,期待下次能再見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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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5-8 18:29:2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竹蜻蜓2013 於 2019-5-14 00:37 編輯
cqcq1258 發表於 2019-5-8 11:44
感謝您的肯定,這將成為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 (鞠躬)

如上回應,我其實是聽我的老同志前輩K所述的,她個 ...

覺得k只是沒遇到適合她的女人,剛好之前她交過的女性都覺得自己當下更適合男人而已,個人覺得大部分這種跑去找男人而且滿意和男人的親密關係的人只是各方面能力不到(或者能力分配很極端),偏向喜歡依賴人的一方,正好部分男人比較願意給他們依賴而已,這類大都是崇陽的柔性打扮女雙。也可能k的擇偶策略就是容易找到這一型,但是覺得她的想法只是避開自己能力不足的問題把責任都推給環境而已啦,50以上的踢也有不會在那邊哭長髮陰柔沒真批的呀,論壇就有一個,他還有伴耶,雖然外型是不分。這就打破k那個長髮陰性打扮沒女同的論點了,人家還是踢耶,40以上的批也有看過,不過大多經濟獨立有工作,相對比較有性格,這種類型k可能又沒辦法接受。如果k是喜歡依賴人的類型,本來依賴人的類型就要求比較多,k沒辦法滿足那些崇陽女雙,來了一個願意接受他這樣的b又因為自卑自己把人家推開,然後再來怪長髮陰柔沒真批,這對老批很不公平!視野偏狹又幼稚,就他這樣把自己的問題怪到別人身上,走到哪都不會受歡迎!知道k有他的限制,能力不夠可以學,視野偏狹可以拓寬,但是無上限去怪別人就很惡劣!欠他的是社會,批沒欠他什麼。討厭這種大踢主義的態度,自顧自地跳針演悲情,該哭的是被他選擇性無視的真批吧!他沒遇到不代表沒有吧!

如果k有留財產給B,那可以起碼讓B有跟男方談判的能力(前提是男方還算紳士跟伴侶起衝突時不會動手或來其他奧步),覺得算是不知道怎麼處理的情況之下誠意很到的做法了吧!部分真批好悲情幫QQ

尾段很有趣,現在的確很多人會說我只是剛好愛上同性,原來跟Born this way還有這個分別!現在社會風氣較以往開放,因此不覺得同志一定從小被霸凌,有的人際能力好的完全是..如:苗博雅、Ellen不太像現實有被霸凌過

現在圈內巡過一圈又跟男人結婚生小孩的踢也不少啦。只是沒什麼批會喊踢都跑去跟男人結婚了。個人選擇他們開心就好,如果還是喜歡女人她們過幾年能力到了也會回來交女友,當然滿意跟男人親密關係的就不會了。

點評

如果覺得指出現代不是所有同志都會被霸凌這個事實等同將人的傷痛拿來比較,或者指責部分人「幸運」那我也沒辦法~  發表於 2019-5-14 00:43
麻煩不要過度解讀  發表於 2019-5-14 00:40
只是回應「生而為同志的人被霸凌」的部分,並非所有同志都會被霸凌,謝謝  發表於 2019-5-14 00:39
傷痛是無法比較的,沒有受到他人的傷也不是幸運,只是沒有。  發表於 2019-5-14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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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6-25 16:39:44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樣的情形其實不少 (在婚姻中, 另有女朋友), 我認識很多個, 我自己也是。

婚姻包括了許多的元素, 如: 愛情、性、共同生活、收入和財產共享, 共同撫養孩子、 照顧老病, 共同處理生活瑣事.....
請問, 每個婚姻都有 "全部" 做到每一項嗎?


當情慾對象和婚姻對象不一致時, 不是離婚或離開女朋友 2 選 1 這麼簡單的事情,
這是當事人的人生功課, 有許多的做法和選擇, 日子有許多種, 都要留給當事人自己去摸索, 去決定。

點評

願有一天世界足夠友善開放,使得每個人都不需要因為選擇自己所愛的人而備受煎熬。  發表於 2019-6-2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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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6-26 15:25:35 | 顯示全部樓層
竹蜻蜓2013 發表於 2019-5-8 18:29
覺得k只是沒遇到適合她的女人,剛好之前她交過的女性都覺得自己當下更適合男人而已,個人覺得大部分這種跑 ...

若有讓妳感到批評之處,在此致上歉意。其實妳分析得很好,只有一小部份我想補充。誠然,陽光開朗的踢很容易看不出來有受過霸凌。若說霸凌是在學校被關廁所潑水、脫褲子檢查、排擠嘲笑,那可能她們是沒有。不過這樣理解霸凌,稍微有一點窄了,言語霸凌也是精神損害。例如媽媽看到隔壁女孩,黑直髮看起來又靦腆又氣質,於是對家裡的小踢說:妳怎麼就不能有點女孩子的樣子。經營麵攤的家庭,爸爸對幫忙搬貨物的小踢說,可別以為打扮成男人就能跟妳哥分家產。無一不是在告訴小踢,沒有人喜歡妳原本的樣子。三言兩語間,我難以表達完全,我也並無意指涉妳說誰的傷痛較糟。然而我們都希望被他人溫柔相待,也期許身為同志的我們對於同志的經歷有更多想像,寫書人更應對字句掌握更精準。即使已2019年這世界仍充滿對同志懷有惡意的人,舉凡小到:踢走進廁所被阿姨瞪後還找保全來,大到:Ellen的女友在路上被撞死她卻不能去參加喪禮,即使台灣今年通過同婚,反同團體還是用盡惡劣的話來阻止性平教育,試圖讓玫瑰少年都在小時候殞落,汶萊今年宣布同性戀處以石刑,還有好多我們要持續對抗的。當然不是指妳會這麼想,不過有些人盡愛斷章取義,將以苗、Ellen沒被霸凌過為由而說:「其實台灣已經很開放了」彷彿我們平時走在路上遭遇的目光,以前的創傷,都是太敏感的,彷彿每個同志都應該陽光開朗,而不能因為被歧視顯露一點悲傷。因此我們仍不會是"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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