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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4 1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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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七妞妞* 於 2008-6-2 01:59 發表 
我自己做婚紗業的
老實說我對結婚沒有憧憬
不過就是一張紙
要保障對方的生活
只要寫好遺囑就可以了吧= =?
只要有法律效力的遺囑就會完全遵行你上面的財產規劃
甚至保險你也可以填對方是受益人的名字啊
我還 ...
'' 只要寫好遺囑就可以了吧= =? 只要有法律效力的遺囑就會完全遵行你上面的財產規劃 , 甚至保險你也可以填對方是受益人的名字啊 . '' ------> 關於這個也許要問懂法律的人才會清楚 ; 事情應該不會那麼簡單 , 如果真可以這樣 , 同志們就不用那麼積極地爭取結婚權了 ; 我這樣說不知道對不對 ---- 就算遺囑完全按當事人的意思 , 比方財產或保險全留給未亡人 ----- 但只要亡者的直系親人 , 如爸媽或其手足前來提告 , 那一定穩輸的 , 因為再怎麼說 , 未亡人是什麼 '' 名份 '' 都沒有的 , 不是配偶 , 有什麼資格去拿 '' 別人 '' 的東西 ? 就算那個 '' 別人 '' 是跟你在一輩子老公或老婆呢 .......
'' 我還是覺得 , 有愛最重要 , 想要靠婚姻去綁住愛情 , 真的是空談 . '' ------> 這個嘛 , 就要看對方的動機了 , 不是每個人都想用婚姻去綁住什麼人 ---- 我個人認為這是最低下與卑鄙的手段 ; 因為無論再怎麼防 , 對方有心要出軌也是無法阻止的 , 不是嗎 ? 而有人真的是因為愛而結合 , 然後可以一輩子走下去 ..... 有那張紙的重要性在於 , 可以使弱勢的拉子能在現實上獲得與異性戀一樣 , 應有的保障 ( 比如節稅 ) , 我們付出的感情與那些異性戀是一樣的 , 為什麼待遇卻不同 ? 這是要爭取的 . 所以 ....... 台灣加油 !!!! 哈哈哈哈 ~~~ ( 偶來亂的 .....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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