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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拉子結婚新聞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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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7 11:16: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HoneybeeWedding 於 2011-1-16 19:47 編輯

這兩天看到一則廣州女同志公開結婚的消息,真的很感動再有姊妹可衝破世俗的阻礙,向天下人言明自己的心意;她們是打破強中國傳統觀念的先鋒,我們在此向這對新人--水晶和PACO致敬,祝她們生活偷快,長相施手;亦希望多些中國拉子能借鏡,勇敢地為自己和所愛的人爭取幸福,與此同時,成就中國同性婚姻的革命。

令外,我亦想向羊城晚報的作者陳輝致敬,多謝他向廣大群眾,對同性婚姻提出正面的解說;他解釋了,即使是沒有《婚姻法》的認可及保障,同志們仍有方法在結婚後保障自己;以下是引文:

羊城晚報記者釆訪了廣東安華理達律師事務所 馮世鋒 律師

“目前在我國,同性結婚還不受,。”馮世鋒說,“擺酒”只是表達了同性戀者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訴求,由于不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男女 結婚的法定要件,這樣的訴求就不可能得到《婚姻法》的特別保護,例如對夫妻間互相扶養義務 的規定、對女性財產權的特別保障等。

不受 《婚姻法》保護,如何保障雙方各自的合法權益?“為了避免傷和氣,兩人最好對財產的歸屬早做約定,包括工資、股票收入、知識產權收益、繼承、受贈財產等。 雖然這些問題不能參照《婚姻法》的規定處理,但《合同法》會予以保護。如果事前沒有協議,就得一一舉證。”馮世鋒說,她們雖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但彼此也 分擔着夫妻的角色分工。馮世鋒建議,在協議中,可參考《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對“妻子”一方予以合理照顧。(王曉云)

文中亦引用了學者,中山大學副教授、性別研究學者柯倩婷的釆訪,我真是讚嘆不而:

如何撼動傳統觀念 論辯說理傳播推動

中山大學副教授、性別研究學者柯倩婷:在法律沒有合法化的時候,同性戀婚禮是一種姿態,一種民間的表達方式。如果有更多的伴侶大膽站出來,用各種方式表達他們的愛與盟約,也會逐步形成一種風俗、文化,讓“同志”的生活更多地浮出水面。

中國“同志”群體間的互助婚姻,在全世界比例最高。互助婚姻主要是因為家人逼婚,“同志”實在無路可逃,只能出此下策。

互助婚姻俗稱假結婚,但實際上拿了結婚證,就是真金白銀的婚姻,日后的財產、子女、權責糾紛都會非常復雜。我認為,法律和傳統文化導致了這一局面。我們 批評封建時代的盲婚啞嫁、買賣婚姻,如今,我們又自覺不自覺地參與營造這種壓迫的文化。我們對不同性取向者、不婚者、不育者的歧視,就是這種壓迫文化的一 部分。

如果法律認可同性婚姻,會有助于撼動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但是我向來認為,法律不能替代文化的變革,如果“同志”依然不敢向家 人“出櫃”,如果家人還是要為傳宗接代糾結,“同志”即使有合法婚姻也無法給他們提供更多與家長談判的籌碼。因此,意識覺醒至關緊要,這需要廣泛深入的論 辯說理以及傳播推動。(陳輝)

其實愛是一種力量,而結婚就是對「愛她」這個承諾的認證;能受到法律保障故然是好,但如果因未有保障,而放棄結婚的念頭,這未免太本末倒致了!

想做就應去做!

革命仍未成功,同志們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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