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IRL女子拉拉學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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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PACESAT 2013-11-15 13:53
余天即然這麼說,當年他幹嘛要跟他老婆結婚,同居就好了呀。說一些沒有大腦的話。 李明依的前夫常外遇,她小孩也是單親家庭,不相信她兒子成長在假裝溫暖的家庭會有多幸福,她是藝人,離婚對兒子有一定影响,那她當初不應該生小孩 ...
引用 sidra 2013-11-10 20:36
說真的,大人在講"站在小孩立場想"這句話是否真正屬實是站在小孩立場想?
小時候,我爸有時會問我,想跟媽媽住還是跟爸爸,我心裡幾乎一秒也不用考慮想跟媽媽,礙於他的面子,我會呈現猶豫狀~
他們的婚姻,就是一團糟,拖了20多年,就因為他們說(或其他人說)小孩不能沒有健全的家庭~
天知道我們小孩巴不得他們快結束這種暗無天日沒有家庭溫暖的日子~
外界壓力避免了,內部壓力同樣可以逼的人神經衰弱~所以李的言論同樣不客觀,無法說服我,禁止同志領養小孩的權益。
引用 mystm 2013-11-10 13:47
余天講什麼不經大腦的屁話
換他老婆病危,剝奪他探視權與遺產繼承權看他感覺如何
引用 ruramayu 2013-11-9 22:26
我對余天的說法很有意見,什麼叫做「同志要在一起沒人反對,但同居就好了,幹麼要結婚呢?」
結婚是為了取得法律上對兩人關係的認可,表示這段關係是合法的,
為什麼要爭取同性結婚?就是為了一個合法的、負責任的關係,
如果今天換做是他們不能結婚、不能取得合法的權利,他們又會怎麼想?
真的是很不為他人著想的說法。 ...
引用 saucl 2013-11-9 22:10
異性戀還不是結了婚,生小孩當紀念品,離婚後小孩也沒教好阿!
回歸到核心重點也是個人的“責任感”輕重問題吧!
引用 bianchi 2013-11-9 20:31
異性戀結合所生下來的孩子,也有許多沒被教好甚至被凌虐性侵的。責任感和什麼性向無關。
引用 maomao0206 2013-11-9 12:08
我也反對領養,但不是這樣的觀點,((站在小孩立場想,在一父一母的環境下,比較沒有外界壓力)),交往階段很多人養寵物,分手後寵物就變成了流浪動物,小孩不是動物,禁不起領養後分手被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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