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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安安媽

[推薦] 台中拉媽專屬俱樂部(純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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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19 14:43:4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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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meerkats 的帖子

雖說我回文的用意完全不在於幫助她,因為我認為既已成母親也成年,很難再用"年輕不懂事"這句話來唬弄過去
只是有感於社會上有些母親於外界眼光、經濟上的考量拖著硬跟不適合的先生在一起,結果卻害了小孩
我感到很不愉快,也很不欣賞這類型的母親

更別說,某些人有婚約在身,卻只因為自己心靈空虛寂寞,於是無視於"婚姻"那張紙的束縛,搞出有可能害對方吃上官司的外遇事件

無奈圈內,僧多粥少情況嚴重,許多人即使對方有婚約,依然一頭熱的"僚下去"
她有沒想過,她的外遇是個女生,有可能會吃上官司,更糟的是被她先生發現,若以非法行為執行他所認為的正義那該怎麼辦?


妳回應措詞確實含蓄有禮,但往往過度的禮節難以讓人意識到自己做的是不好的事情
不管如何,妳對我的回應是正面的,我感謝妳,但我依然無法認同這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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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19 17:23:2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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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meerkats 的帖子

妳說的很好,我也真心希望不論是"當頭棒喝"的斥責,或是"彬彬有禮"的建議,她有天能想通,並盡量別再做出這麼危險的事情

拉媽們,要進來圈內,也許於心靈與外界層面上需要很大的勇氣才能去改變
但我也希望,我們都是女人,別刻意利用女人的同情心與愛
如果拉媽們很有勇氣,也願意張開雙手保護自己的另外一半,誰都會歡迎的。

VICE VER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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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2 23:59:4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makiyo5566 的帖子

您好 我是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的 lupy
歡迎您與伴侶 小孩依同加入同家會的行列~~
同家會中的有女同志媽媽 男同志爸爸  還有同志家庭的小孩
您可以搜尋 拉媽報 就可以看到很多同志家庭相關的訪問與故事

這週六(6/25)在台中有雷斯杯(女同志的籃球賽)
同家會也有參加喔
歡迎一起來玩
詳細地點我再傳訊息跟您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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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6 22:35:41 | 顯示全部樓層

   版主  要不要辦一個活動  讓拉拉媽  大家聚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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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
嗯....因為拉媽也不太方便太大動作,所以目前以大家方便聚會為主,活動部份會與大站長討論後再行決議^^,感謝你對拉媽的熱情哦~^0^  發表於 2011-6-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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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30 00:05:3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達浪 的帖子

hi~
我在台中市
有空可以找我聊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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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6 11:10:42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家好 我是新加入的成員
我也在台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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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6 11:19:2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makiyo5566 的帖子

我是覺得 你要想的問題 不只是和你先生的婚姻關係
還有你的伴對你的小孩是否接受
當然你首要的 跟你先生處理好妳們之間的事情
小孩的監護權問題
如果你要小孩 你還要考慮 如何照顧
你能養2個小孩 讓她們生活無虞嗎
妳的伴 有可能幫你這方面嗎
這都是你要考慮的事情
還有 其他人說的 你還要保護你的伴
所以 你要堅強 冷靜 想清楚 妳該怎麼做
妳該做的順序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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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4 15:50:14 | 顯示全部樓層
哈囉
我我我
我20歲
我的小寶貝 快8個月



多認識拉媽
也不錯呀  ^^
至少可以交流交流  

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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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0 18:18:55 | 顯示全部樓層


那個男人還有他的家人真是太可惡了!!!!

希望妳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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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
咦..你好像發錯帖了哦~  發表於 2011-8-13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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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9 01:32:1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是個拉媽 2個小孩 一個國一,一個小六
結婚的原因是 為了合法有小孩 為了合法做人工受孕!
基本上 他們都知道我是女同志 男人~碰不得!!

小孩的生父和我的母親感情匪淺 (基本上超越我的個合法的太太)
所以他們不希望我辦成離婚!
但我已經付了男方要求的2500000元 以及每個月幫他付一半的房租
因為他說孩子也有住 所以孩子也要付 記然要付就是媽媽我來出!

孩子在我母親與他父親共同照料,因為我媽是有官位的公務員
她有絕對能力阻止我帶走小孩

但~數年後女兒被父親伸出的魔掌傷害,緊急安置之後 社工責付給我
聽說這件事發生在深夜 所以沒有經過我媽那一關就直接進了女警隊
所以我媽來不及隻手遮天....


所以孩子的父親進了看守所 我們忙著偵訊  孩子一直反覆被問訓
再開庭之時的審判長庭上問訓讓孩子深深受了傷
之後才知道 原來那個審判長是我母親的同期同學!
只是孩子最後性格也有很大的變化 心事往心裡塞

所以為了孩子 我把跟母親的這段親緣給切斷了
至於孩子是否與生父繼續連絡 這義務我讓孩子自己決定!


後來我收到判決書 書裡關於我母親的證詞 都是替那犯行的人說話
以為拿走我匯款給那男的的存摺就可以當作沒給他錢過!
難道她不知道這都可以調查的嗎?
母親做了許多偽證 我卻莫可奈何!

只是提起公訴的檢察官非常非常和善 蒐集的證據多到我也嚇一跳
所以判了那男的4年  已經是很輕判了!

拉媽這條路 不好走!
經濟,心態,思想....都必須很完備 也要有完全獨立照顧孩子的想法
不能動不動就依賴另一伴!
當然~有家人的支持更好!

只是一路走來 我想不只我苦 孩子也受了委屈!
我想 這是我始料未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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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覺得很難過  發表於 2012-1-1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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