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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關於朱安潔的新聞....台灣法律何時會通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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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4 20:38: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看到祂的母親招開記者會說的那一段話~心不免也揪在一起
看到一位偉大的母親想念自己的女兒~為了自己的女兒勇敢拿著彩虹旗揮舞~
我們的政府我們的法律~還要多久才願意重視這個議題~『同志婚姻合法化』
每年每月在不同的地方有著多少因為同性戀情不被允許而自我了結的生命
我們的政府不該重視這弱勢團體嗎?
口口聲聲說支持
每年的同志大遊行
不就是訴諸希望同志婚姻合法化
多久了幾年了
還要幾年甚至還要多久
才有合法化的一天
同志也是人也有人權
那些說同志破壞生態孕育的人懂甚麼
只因為沒有辦法生育所以叫破壞嗎??
現在很多異性戀者結婚也是不生小孩的
那怎麼不說他們破壞!!!
甚麼都可以怪罪是同志!!太誇張
法律果然還是無法做到平等
酒醉撞死人可以交保
性侵犯可以假釋
同志婚姻卻無法認同!!!
這社會才是真正病了吧~
法律永遠保護有錢人~


了!!!!


點評

令人難過的新聞:"(  發表於 2012-6-16 01:07
有一句話好像是這麼說的,"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發表於 2012-6-13 20:25
對於台灣法律..我只能說.. 不 予 置 評 !! ~  發表於 2012-5-25 03:15
我看完那篇新聞~我都感動要哭出來了!!  發表於 2012-5-2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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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4 21:04:1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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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到現在不要說結婚
連個同居保障法都沒看到
美國歐巴馬都已表態了
馬總統大人您還在那邊忙美牛  忙證所稅這些有的沒有的
就像郭大老板說的  算算徵收成本符不符合效益
不然國債越來越多  以後步上希臘後塵可能性越來越大
(那種國家人民要享受...什麼都不肯被刪減.現在還楊言
法德不幫就退出歐元區,哇咧~~完全無賴)

不要打著公平正義的口號(人民要的是吃飽過日子)
以前共產黨就是這樣愚民拿到中國的

想想怎麼把浪費的支出節省
很多黑洞去補補吧
想一想台灣把大企業都趕跑啦
就剩普通老百姓還有福利一大堆的公務員
(聽說公務員死掉  配偶還可領半薪是真的嗎?)哇咧~~好康這麼多
台灣鐵定完蛋
明年證券業失業的可能越來越多
看看股市這種成交量~~~~~~~~~

東南亞...非洲等.........
那些落後國家會窮不是沒原因的
因為大廠不願到那邊設廠
整個國家只是一大堆xx官員+小老百姓
深知大企業根留台灣的重要性
除非台灣有瑞士的美  不用工廠看觀光(沒有是吧)
且不要莫名其妙的忌富
不高興的人自己可創業別一味酸葡萄
台灣沒這幾個大老板撐著
失業率該多恐怖阿
沒飯吃還能說大話的站出來吧

立法立法  同志要保障  要人權
朱慧珍小姐  保重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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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24 21:20:2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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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您的看法
每年納稅的我們繳了那麼多錢給政府
公司倒閉非自願失業想拿點失業補助金過生活還要提出證明
老闆都跑了還要要求公司大小章
政府的法律就只保障大部分人
但那些弱勢團體口口聲聲說要重視
都重視去哪了
說的比唱的好聽 又做到幾樣
漲這漲那
薪水卻漲得比其他國家都慢
說好聽我們的物價漲得比其他國家都慢
但薪水也比其他國家低很多
歐巴馬都敢提出同志合法化
不管到最後有沒有通過
但他至少敢說敢提
我們的馬總統是大男人主義連總統夫人下車都可以丟後頭了
還有甚麼是他可以顧慮的呢
人民阿
真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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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4 23:37:09 | 顯示全部樓層
不如給馬英九一個建議
直接合法同志婚姻
說不定支持度馬上升上來
還可以讓大家不再吵民生議題
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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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4 23:49:38 | 顯示全部樓層
希望台灣可以合法!!
但有這麼先進就好了...
我們都走在別人的後面..
很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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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5 00:06: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ine0822 於 2012-5-25 00:07 編輯

法律,本質上本來就沒有所謂的公平.正義與真理。

太多事情都是向主流價值傾斜.傾倒,只是表面上給個非常漂亮的理由,
法律,就是最明顯的例子。身為同志的我們,屬於永遠的絕對少數時,
主流利用各種名目宰制我們,卻又冠冕堂皇。

法律,不存在公正二字,法律的制定是在鞏固固有的價值,維繫某些
團體的利益與意識形態罷了。過多的期待,會感到最沉痛的傷害。

點評

給你個讚!!  發表於 2012-5-28 13:02
說的沒錯  發表於 2012-5-28 08:53
說的真好  發表於 2012-5-25 09:03
說得真好,深表同感!!  發表於 2012-5-25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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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8 08:50: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京篆 於 2012-5-28 08:52 編輯

看到新聞都哭了..
大家來慫恿這裡念法律或政治的小朋友去從政可能修法會修得比較快xd
畢竟老一輩或老了好幾倍的圈外人對我們真的不瞭解
所以要想法律對同志更加通情達理
也還需要我們努力去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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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17:40:4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京篆 的帖子

看到身為母親的她...願意站出來為她女兒發聲...
真得敬佩..真得感動...雖然是在這樣的情境之下
.....
也期待有一天....她願意為同志們...來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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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1 02:54:11 | 顯示全部樓層
黃DK 發表於 2012-5-24 20:38
看到祂的母親招開記者會說的那一段話~心不免也揪在一起
看到一位偉大的母親想念自己的女兒~為了自己的女兒 ...

對阿 都已經2012年了 大家腦袋都死了嗎? 同性是怎樣 不是人嗎? 為甚麼不能結婚?根本就是不想正視這個問題.大家都還處在於"同性戀=AIDS=有病" 真想翻個白眼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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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1 23:36:2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黃DK 的帖子

異性戀是合法的
但是情殺、殉情、情傷尋短的新聞從沒停過
這是感情教育做的不夠
拿這個事件來做為同性婚姻合法的理由是沒有說服力的

其實同志婚姻合法化並不需要特別找理由
人人有戀愛的自由
有選擇戀愛對象的自由
這是基本人權
國家與任何團體或個人
皆不得以性別、年齡、國籍、膚色、宗教、政黨信仰...等理由加以干涉阻撓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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