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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9 05: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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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edstubasa 於 2013-11-9 05:43 編輯
我不是基督徒,但是我在美國某間教會學校待過兩年
這個教會是路得教會的(luthern),個人認為每個基督教的分支都對聖經有不太一樣的解讀
基督教是一個很大的歸類,在他之下的無數教派,甚至每個教堂的說法都會有些微差異
的確有些教派是不介意同性戀的,不清楚多少,但是應該不是主流
這個教派,路得教會,說同性戀是會下地獄的
我問了一個感覺比較理性的同學,
"那如果有一個男同志,無論如何就是無法喜歡女性呢?"
她回答我,
"他可以每週來教堂禮拜,只要不在任何一段關係裡面,就不是有罪的."
"終其一生?"
"對."
有些教會的確是支持同志的,比較沒有接觸過. 不過當同志法案在我當時所待的那個洲通過的時候, 所有在那個學校裡的人都是不可置信
說這個法案等於是在允許同性戀發生, 原文, "They are letting people think homosexuality is ok!!"
但是當我問同樣的朋友 如果我告訴她我不是異性戀她會怎麼樣
她說她依然會跟我做朋友,因為我依然是我
這點比較令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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