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水秧苗 於 2015-3-21 00:50 編輯
發現自己似乎也不是能走七日情人的路線,就算遇見的朋友都好優秀也無法前進,所以就不浪費大家時間啦~ 自我突破嘗試失敗告終。
===== 因為還未邂逅,而等待的路又那麼漫長,我們就在遇見那個人的路上,先走一段我們特殊的小小戀情吧。
七天能做什麼? 根據種種電影包括《我左眼看到鬼》,七天的時間應該是足夠相戀結婚了。 但我想會點進這主題的多半也不是抱著徵婚的心情,所以我們還是享受七天的戀情就好了。
只有七天, 我們直接跳過可能戲劇性的相遇,緩慢加溫的曖昧,再省略愛淡卻後的拖延。 不會是完整的愛,也可能了解太快,但如果真幸運到戀戀不捨,還有規則6讓人有繼續的可能,多好。 既然沒什麼損失,我們可以專注於美好。
我們可以嘗試各樣不同的約會。 我們可以上山下海,或隨機選一家咖啡廳一起看書看一個下午。一起去兩個人都沒有去的地方然後挑一家餐廳挑戰,或一起學一道兩個人都沒有做過的料理。 我們甚至可以全做,因為我們有七天。 七天不會讓我們有相戀多年的默契,但我相信還是能帶來別於好友的悸動感。
相信妳跟我一樣,在真的踏入標記七天的戀情前,還是要見個至少一頓飯的時間來決定接下來的七天會不會一天後就冷戰六天。
關於我已經在另一主題寫過,就是個在學習怎麼戀愛,很女人的女人。關於妳,我想除了地點要在台北外也不用設什麼限。 如果見過一次,我們都覺得不至於在七天內就看膩和聽膩對方,就一起訂個時間開始這充滿驚喜的小遊戲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