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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T霸權與P的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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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3 21:27: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第一次提出女同志存在著T霸權的現象,想著就寫了一篇評論,
已經做好會被公幹的心理準備了,原文發表於FB動態和我的日誌,
還請各位評點
==========

這裡不談論女同志社群文化中角色應不應該分TP不分的議題。我的立場一直都是尊重任何想分與不想分的女同志。這裡會針對P在感情中的位置和父權的關係來討論。

眾所皆知父權影響的層面並不使得女性因為身為被壓迫的對象而免除父權思維,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女同志文化上。雖然同志社群中的角色變換不是複製也非模仿異性戀分工,然而父權壓迫的全方位影響早已滲透進這個社會中的每一個人,使得擁有相對陰柔特質的人們(例如MtF和女同志中的P角色)成為被父權文化掌握和壓制的對象。雖然父權的厭女意識讓女同志符碼中的T因為不符合父權標準中被粗略歸類的女性特質(例如保守vs開放)而粗暴地被放在最前線用「男人婆」、「沒有女人味」來公開地迫害。然而隨著女同志論述中對於T代表不同於男性的「陰性陽剛」已被建立且如此「反逆與對抗」的特質更是在父權社會中容易取得置換父權壓迫女性的位置,於是更隱微的—T對P的壓迫—就被忽略了。

就算女同志背離了主流異性戀婚配的價值仍然無法逃脫異性戀霸權和父權的掌控。尤其是P在面對有關婚姻的質問時不但要面對主流社會對其不婚的指責,更要面對T伴侶對其「女同志純度」的質疑,可以說是兩面夾攻、多重壓迫下的受害者。於是乎我們見到張娟芬的「T的不安全感是P永遠斬不完的九頭怪龍」說和她把P描繪成是為了自身感情和異性戀霸權奮戰的戰士說。但其實光有的「P的自主」是無法說明P作為一個有位置的女同志是怎麼樣因為沒有類似像T的「陰性陽剛」的品牌認證而被劫奪女同志角色的詮釋權和P在多重架構被壓迫的情況的。

P這個名詞在台灣指的是「T的老婆」、「婆」簡稱而來,英語系國家稱femme或lipstick lesbian 。光就名詞而言就可看出命名中的從屬和依附性以及P在女同志社群中缺乏自主和主體性的文化。

P的壓迫可以從多個面向來觀察:
1)P和異性戀女性相差不多的外表和沒有像T那樣外顯的反抗特質,這樣缺乏明顯區別性和與異性戀女性相似的特徵使得她作為一個自主女同志的社群位置被剝奪,以及人格上各種自主詮釋權被剝奪。

2)由於缺乏平等詮釋權,P的情感必須無時無刻向T伴侶輸誠才能被承認,P的情慾也必須在在任何場合表現厭男或和男性劃清界線才得保有「女同志的忠貞」(但T卻能和男性「哥倆好」)。T和男性有性接觸多半被認為是追尋自我的實驗性質,但P則被放大檢視,若有異性經驗則被認為是「迷途的異女」或「雙性戀」,而正巧雙性戀也是被同志社群排擠和歧視的對象。

3)由於P認同最早先被認為必須建立在「對T的慾望」上,在這樣情慾無法自主詮釋下,P作為女同志的認同很容易就被剝奪。更不用說不愛T的女同志們了。所以PP配對被認為逸出「應該要喜歡T」的T霸權框架,而許許多多P在和T交往前愛上異性戀女孩的經歷也被認為是「不值一提」了,彷彿只有T愛上異性戀女孩的經歷才是最悽苦動人的,而關於P的所有一切都「只能和T相關」。

陰柔女同志/femme/P作為一個自主的個體對於個別女同志的慾望和得到的認同本身並不需要靠和T的連結來支持和應證,就好像「我是一個女人」本身不需要以「因為我喜歡男人」來證實,那麼又為何「我是擁有陰柔特質的女同志/femme/P」必須靠「因為我喜歡T」來支持呢?

作為一個有P認同的女同志需要的是很大的勇氣。陰柔女同志不需要殺死伴侶源源不絕的九頭怪龍才能印證自身存在的位置,在對抗女同志文化中的T霸權和面對父權/異性戀霸權中還能不拋棄認同的女同志才是真的戰士。

#陰性陽剛
#T霸權
#父權
#陰柔女同志
#異性戀霸權


原文發表於FB動態: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168051719877199&set=a.501541746528203.132496.100000171475189&type=1&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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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9-4 01:17:5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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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TT 發表於 2015-9-3 09:54
如果能夠完全面對自己的各面向(例如感覺軟弱、感覺需要安全感),如果能夠毫不批判的接受自己的感覺軟弱、感 ...

什麼感覺軟弱需要安全感,什麼接受自己軟弱什麼的從來都不是此次討論的重點,
只能說是依附霸權者的歪樓。
要知道,霸權之所以是霸權就在於它那無色無味早已被接受成為文化中的一部份的情形
(例如異性戀霸權指的就是異性戀被當作理所當然和"正常",從而壓迫到非異性戀族群的現象)
這才是霸權在生活中的實踐狀況,
因為只要你不注意的情況下,根本就無從得知無從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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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4 10:38:4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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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themuad 發表於 2015-9-4 01:17
什麼感覺軟弱需要安全感,什麼接受自己軟弱什麼的從來都不是此次討論的重點,
只能說是依附霸權者的歪樓。 ...

霸權.蠻有意思的兩個字
"我的立場一直都是尊重任何想分與不想分的女同志"
讚成尊重二個字.
如果這個社會尊重他人的想法與做法.何必分同志與否
不就是個人喜好不同而以.無需指著他人說對錯
如果人們懂得尊重他人.又何來欺凌與壓迫

"P的情感必須無時無刻向T伴侶輸誠才能被承認"
感覺話說的有很重,難道少了一分鍾的關懷就要被判出局?
至於文中所指P的壓迫
以一個異性戀男性的立場來看
我想每個戀愛中或是己婚的男性都會是心有戚戚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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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9-4 21:08:24 | 顯示全部樓層
lancelot 發表於 2015-9-3 19:38
霸權.蠻有意思的兩個字
"我的立場一直都是尊重任何想分與不想分的女同志"
讚成尊重二個字.

霸權是專門的語彙,常用於社會學研究理論,
例如:異性戀霸權
http://twstreetcorner.org/2015/02/03/youmeihui/
語彙來自於社會主義革命歷史沿革,請參見
http://wiki.mbalib.com/zh-tw/%E6%96%87%E5%8C%96%E9%9C%B8%E6%9D%83
 


您提到"如果這個社會尊重他人的想法與做法.何必分同志與否"
我也這麼希望,但人類文明至今的發展仍然需要分類分群,依照各種不種人種/文化/語言
而分化並不全然都是負面的,
因為這些不同而獨特的文化特質對許多希望和其他群體做分別的人們來說,
許多時候是非常寶貴的文化認同和資產。

 
至於P必須無時無刻向T輸誠才能維持女同志認同這點實在不能說我比喻太過,
在被喻為女同志聖經的張娟芬"愛的自由式"中早已敘述過了,
她的比喻是"好像離心力要被甩出去一樣"
 
再來因為我沒有和異性戀男性交往經驗,也沒有深入了解異性的思維,
無法就您說的異性戀男性無法體會T霸權和P的壓迫部分了解,請見諒。

點評

感謝點評︿︿  發表於 2015-9-4 23:09
寫得很好  發表於 2015-9-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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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7 10:28:25 | 顯示全部樓層
ayuthemuad 發表於 2015-9-4 21:08
霸權是專門的語彙,常用於社會學研究理論,
例如:異性戀霸權
http://twstreetcorner.org/2015/02/03/you ...

這個嘛~
看您的文及回覆感覺上文學的程度不錯
在我按下回覆的瞬間覺的很有壓迫感
讓我有點想要去跟我的國文老師說聲對不起

"異性戀男性無法體會T霸權和P的壓迫"
只是看了您的發文
個人覺得如同一般戀愛中男女的相處的模式
男性也常常被女性要求輸誠才能維持短暫的和平
否則就有好幾天不得安寧
不要特別去分什麼T與P
跟一般的男女比起來
不也只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的模式嗎

致於尊重.以個人為例
我家老大曾經問我
如果我的寶貝兒子跑去當男同志或是變性我要怎麼辦
這個問題.事實上我也是很擔心的
尤其是他從一出生就給我抱習慣了
所以他只黏我.只要我在家.常常不給他媽媽面子
因此我很怕給我抱久了習慣我的氣味
導致他以後只喜歡跟男性相處
致於老大的問題
我的回覆是
我會跟臭小子講.我不喜歡他這樣
我會要他想清楚後再跟我講
但不管他的決定怎樣
我會支持他的每個想法與做法
尊重他的每個決定
畢竟他的日子是他在過的不是我
我只要他的生活辛福快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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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9-8 02:00: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yuthemuad 於 2015-9-7 12:01 編輯
lancelot 發表於 2015-9-6 19:28
這個嘛~
看您的文及回覆感覺上文學的程度不錯
在我按下回覆的瞬間覺的很有壓迫感

『個人覺得如同一般戀愛中男女的相處的模式
男性也常常被女性要求輸誠才能維持短暫的和平
否則就有好幾天不得安寧
不要特別去分什麼T與P
跟一般的男女比起來
不也只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的模式嗎』

 
恕我完全無法同意。 
既然您都已表明"不也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的模式嗎",
那又何必特別提出"男性也常常被女性要求輸誠才能維持短暫的和平"這類新式父權的觀點呢?
既然"不也是兩個相愛的在一起的模式嗎"那又為何在異性戀男性的角度看來女性才是處處要求男性必須輸誠的角色呢?
(若性關係可以表示忠誠的話那麼男性顯然才是要求女性輸誠的角色)
如果這個論點成立的話,那麼要求P要輸誠的T相對於父權社會中顯然就是處於女性而非男性的位置了對吧?
 

又,"不要特別去分什麼T與P"這句話顯然只有女同志才有資格這麼說,
開頭我就說這不是個討論女同志究竟該不該分的問題了,而我尊重每個想分與不想分的女同志。

在不十分了解女同志文化脈絡的情形說這句話是非常不尊重擁有T或P認同的女同志的,
很明顯地您並不了解女同志角色認同對於每個女同志人格與自身完整度的塑造的重要程度。
 
再來說到"尊重"和提到您擔心兒子長大喜歡同性的事,
恕我直言您並不是如您所說那樣尊重並希望孩子幸福快樂的父親,
若您了解自身的言行和喜好對孩子都有重大影響,相信您就不會說出"我會告訴他我不喜歡這樣"
要曉得,當一個孩子了解到自己喜歡同性的傾向並聽到父親這麼說時十分有可能會抑鬱並認為自己不夠好和違背父親期望,
嚴重點的話他甚至無法接納他自己身為同志的事實(必須迎合父親的不喜才能得到父親的愛)。
您的潛意識當然是不希望孩子是同志的(別人是同志沒關係,只要不是我家孩子就ok?),
後面那句"我會支持他的每個想法與做法,只要他的生活幸福快樂就好"就是反動修辭法中最典型的為了讓自己聽起來中性理性而加上的言不由衷的贅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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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8 11:02:3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lancelot 於 2015-9-8 11:11 編輯
ayuthemuad 發表於 2015-9-8 02:00
『個人覺得如同一般戀愛中男女的相處的模式
男性也常常被女性要求輸誠才能維持短暫的和平
否則就有好幾天 ...

新式父權的觀點
這並非什麼什麼觀點
而一般男女之間常會發生的情況
我也只是表達兩個男人或女人的愛情
只是如同一般男女之間兩個人的愛情方式
並非如您所說要T或P才會有的形為
只有女同志才有資格這麼說
我不是同志.但不因我不是同志
才不了解同志.而是我對任何人都不了解
個人想表達的.同志對我而言.只不過是兩個中文字
不帶任何的喜好.看法.對或錯.好或不好.人不過就是兩個人
而看您的回文強調我並非同志
我不知道您對這兩個字的形容有何觀感
是以身為女同為榮或是對這兩個感到身份地位被壓迫
我還是覺得.女同.男同.也只是二個相愛在一起的人
T或P的行為也只是一般男女的行為
我不分但您卻似乎一直在強調之間的差別

自身的言行和喜好對孩子都有重大影響
這個我不反對.但父親也是人不是聖人
我也不會說我的做法一定是對的
不過跟一般傳統的親子關係比起來
我更希望能成為我兒子的好朋友
有事他可以來找我討論吐口水
要我提供我的意見與看法.
但我要他明白我的意見或看法只是參考
(殺人放火做奸犯科不法的事情以外)
而不是事事項項都要照我的來當標準
他與我是不同.他要的需求不會是我想要的
可是我會希望他能明白他自己能有自己想要的或是適合他自己的生活
我會是他的好朋友.永遠支持他的父親
儘管他要的與我不同.但我不會勉強或是強迫他照我的路走
而是我自己去接受他.尊重他
還是一句話.我只要他能快快樂樂的幸福過日子而以

要曉得,當一個孩子了解到自己喜歡同性的傾向並聽到父親這麼說時十分有可能會抑鬱並認為自己不夠好和違背父親期望,
嚴重點的話他甚至無法接納他自己身為同志的事實(必須迎合父親的不喜才能得到父親的愛)。
這個嘛.不知是我的表達不好還是您的預設立場
我並沒有表示對每件事情的好或不好.對或錯
個人覺得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想法.做法.
站在尊敬尊重的立場.每個人都有表達的權利
這也是我希望我兒子明白的.
我的期望說得很明白.只要他的生活幸福快樂就好
我也沒有說他做的想的跟我不同我就會不喜歡他
我說的很明白.他的想法.意見跟我不同.我會尊重他.支持他
要是他無法接受自己身為同志的事實
我反而會希望他能放開自己心胸勇敢去面對
雖然不喜歡(那也只是因為我無法接受兩個男的脫光光在華山論劍的畫面)
致於那句中性理性而加上的言不由衷的贅詞
這個嘛.言不由衷我就不太讚同了
擔心這是為人父母最基本
那個當父母的不會擔心自己的小孩
再來.不喜歡等於反對等於拒絕嗎
個人尊重每個人每件事.並不會因為個人的喜好而有所不同
最後.當一個父親.小孩再怎樣.都是自己子孩
沒有一個當父親的會不希望自己的小孩生活幸福快樂的


以上只是個人觀念想法.上班中無聊打發時間.如果意識表達不明確時.請多多見諒
並沒有針對任何的人事物表達對或錯

反動修辭法?感覺您好像是位教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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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9-8 21:28:2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yuthemuad 於 2015-9-8 06:56 編輯
lancelot 發表於 2015-9-7 20:02
新式父權的觀點
這並非什麼什麼觀點
而一般男女之間常會發生的情況

新式父權的觀點
這並非什麼什麼觀點
而一般男女之間常會發生的情況"



分析現象指出其中觀點而被指為"這並非什麼觀點",典型假中立。
照這麼看來任何反人權壓迫女性的主張都可以被化約為"這並非什麼觀點,而是一般男女會發生的情況"


"個人想表達的.同志對我而言.只不過是兩個中文字
不帶任何的喜好.看法.對或錯.好或不好.人不過就是兩個人"



位於社會權力結構優位的人們總是抱持從容的態度,
於是像我這樣在性別和性向在權力脈絡中處於劣勢的反抗者的平權主張就顯得激進而不理性,
這就是平庸之惡。

 
同志只不過是個人,就是兩個字而已,您說的,
同理,您叫王小明還是陳大醜都沒有差,就只是三個字而已,

平平都是人,叫阿貓阿狗都沒差對吧,
喜歡同性或異性,反正都只是穿著衣服的動物,幹嘛要區分對吧?


"我還是覺得.女同.男同.也只是二個相愛在一起的人
T或P的行為也只是一般男女的行為
我不分但您卻似乎一直在強調之間的差別"
 
各項身分性別性取向等認同上的差異本身就存在,
強調差別是為了促進理解進而推動平權,您不分不代表別人想分就是不好的,
同志和異性戀是同種愛,但不同身分認同。
實際上同志就是必須要和異性戀做區分,不只是同志本來就是和異性戀是不同認同的群體,

更重要的是如此同志所面臨在法律和人權各項的壓迫才會在這個身分被凸顯下促進相互尊重理解。
像您這樣認為強調差異一點也不重要的心態就是不尊重同志。
再貼一次回覆串中我說過的"
人類文明至今的發展仍然需要分類分群,依照各種不種人種/文化/語言
而分化並不全然都是負面的,
因為這些不同而獨特的文化特質對許多希望和其他群體做分別的人們來說,
許多時候是非常寶貴的文化認同和資產。"


您是可以結婚可以繼承配偶財產可以共同登記保險共同生育領養孩子的異性戀,
而我是在鬼島無法和伴侶結婚無法繼承伴侶保險財產無法共同登記孩子的親權的同性戀,
這個權力脈絡的分別是非常重要的喔,如果刻意忽視這點還說同志/異性戀不需要分別的話,
那就是在胖虎毆打大雄的時候說兩個都乖乖不要吵各自回家都是同學校的小孩有什麼需要分需要吵的,

但實際上這樣就是站在胖虎那邊,
這樣就叫做假中立,反動修辭的典型代表之一。
 
通篇邏輯不通,字字句句皆是假中立假理性的思維。
如果不能就論點禪述核心價值,而只是守衛自己的反動思維的話其實是很沒有溝通誠意的。












點評

說的很好> [您是可以結婚可以繼承配偶財產可以共同登記保險共同生育領養孩子的異性戀, 而我是在鬼島無法和伴侶結婚無法繼承伴侶保險財產...  發表於 2015-9-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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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9 10:30:12 | 顯示全部樓層
ayuthemuad 發表於 2015-9-8 21:28
"新式父權的觀點
這並非什麼什麼觀點
而一般男女之間常會發生的情況"

個人只是覺得您說的T霸權與P的壓迫與異性之關的相處是一樣的
您硬要牽扯到社會的病態我也沒辦法.畢竟這個社會不是我說了算
只是社會本來就需要進步.但還沒演化到您想要的結果
還需要如同您一樣勇敢的人去爭取

"像您這樣認為強調差異一點也不重要的心態就是不尊重同志"
我有點不明白.您需要的認同是什麼.你強調差異的出發點在那
需要別人認同您是同志的身份還是需要別人認同同志的行為觀點
同志要爭取的是什麼.爭取社會大眾把同志當成合法的另類去看待嗎
還是社會大眾不分男女.把同志當成二個一般人的行為去對待

如果您只是要那種制式的認同的話
台北市在6/18日己對外宣稱跟高雄一樣受理同性之的"伴侶關係"登記
致於您說的那些共有項目暫時沒有法規
如果您覺得這是構成伴侶之間必需的條件
如同您所講.我沒資格去表示任何的意見
因為這也是您的自由您的權利您所需要的


很抱歉.文學修養並不是高.
無法像您一樣針對每字每句去做文法上的編排
我只是單純表達自己的看法.並不針對特定的人事物批評對或錯
回文的文法錯誤.意思表達不明確.造成您的不悅
再次跟您表達歉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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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10 20:52:4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夜之夢 於 2015-9-10 20:57 編輯

板主舉一大堆學術東西
在我看來 除非你一生偏愛專研
不然你寫的這些對生活上沒多大意思

同志是須要立些法來保障財產
我蠻同意的
但你說的霸不霸權
同樣存在異性戀身上

反正戀人之間
有人喜歡一強一弱
有人喜歡平權
真的要看你交往哪一種戀人
合則聚不合則分
弄那麼一大堆理論實在沒什麼幫助
你的愛情如果愛之前就搞這麼一大堆學術
那是機器人不是真人
你要拿來寫論文發表學術另當別論

在我看來
你這種分析
就好像有人喜歡吃甜 有人喜歡吃鹹  有人喜歡吃酸
然後你可以提出一大堆 學術研究來討論為什麼這些人的差異

喜歡就喜歡 不喜歡就不喜歡
何必搞這樣複雜呢

小孩子還沒教他們東西之前
他們每個都有每個個性
後來社會規範那些 到底蓋住他們原來本性多少
你要不要研究一下

我那些前任
有的真的很喜歡裝弱小 她喜歡你保護她的感覺
有的就很獨立 你管太多對方反而不悅
你說她們是受到霸權影響
我看天性還是佔多一些

所以為什麼有小女生
一兩歲非穿裙子不出門
有的偏愛褲子
且那時她們還沒怎麼受到社會影響
天性居多懂嗎
你那研究 趣味可以
拿來生活 我看愛人先累死再說


簡單點 輕鬆點
你把這精力 看能不能立些實質法律保障同志
比較實在啦

當然啦
有些國家法律對同志超不友善
可能還會判死刑
那種就不在討論範圍
那是一種你不吃就給你好看的暴力
我們說的都是尊重同志的國家
你那些理論 用在生活 只會讓生活越來越雜
愛人之間 自在就好
冰冷的學術研究  呵~~~
就這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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