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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0-22 14: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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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nnylue 於 2006-10-16 22:46 發表
well, 在問一個問題
不分就是會喜歡不分嗎?
我還是常聽到很多明明說自己是不分的人,
自己卻很明確說自己喜歡偏婆的 @@
不分攸關於自己的身分認同
但這不代表我們對於另一半的選擇就得踢婆通吃呀..
好像如果妳無法兩種性質都接受妳就沒資格當不分一樣...
有人喜歡自己的伴打扮的美美的可以像姐妹一樣一起逛街買東西
有人就是只會對有點帥氣的女生來電
有人只喜歡中性的女生,太女人跟太man的都不能接受
有人都可以接受只要是女孩子就行了
以上四者的擇伴眼光與標準都不太一樣
但是她們都覺得自己是不分。
我個人的情況是
我會覺得自己不分
是因為我身上的特質很矛盾無法被簡單的二分法歸類出來
我不是典型的踢也不是典型的婆
我現在外表像個女孩子一頭長髮
但是我喜歡穿得有點率性的感覺不喜歡蕾絲裙與小可愛
生活舉止上我喜歡自己像個女孩子一樣不希望自己給人太粗魯或太man的感覺
但是又極度不喜歡自己太小女人過於依賴別人,我反而希望自己能讓別人依賴。
我喜歡電腦、組裝東西、打電動、看書、看電影、blablabla...= =......有些興趣根本就不像一般女生...
總之就很多總總因素讓我無法被順利歸類到踢婆任何一者
我的個人特質充滿反差與矛盾
所以我說我不分
我不分是因為我自己個人的屬性問題
跟我的擇偶條件其實不是很有關係....
就這樣。這是我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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