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活動: 0 次
組織活動: 0 次
|
發表於 2007-6-5 03:32: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姬露露 於 2006-8-18 04:27 AM 發表 
家人知道我是T,但是太太家裡的人不知道她現在喜歡女生
但是我以朋友的身分,常常去她家玩....
光是上個月,就幾乎在她家了吧
前幾天,我問太太: [ 如果有一天,被妳爸媽發現我們在一起的話,怎麼辦? ]
她說: ...
在台灣現今社會裡還沒有國外來的開放,
許許多多傳統四代、三代同堂的人都無法接受這種現象,
老一輩的人或是父母親,都會說只是盲目時期:@@: ,過了就好,
雖然我不是很了解各位2G踢們的經驗,
不過我想在這與您們一起分享我的成功經驗 ,
希望對您們會有一些幫助,也不好意思要請您們耐心聽我的廢言連篇了:lol: ,
畢竟我希望各位2G的踢們都能成功讓家人接受,
以下是我的成功之路的開始:
從幼稚園開始在還小不知道什麼是"玻璃"、不知道什麼是"拉子",
不知道什麼是同性戀,我只知道我會對那時班上一個可愛的女生很好,
幼稚園畢業後,國小二年級,因為轉學的關係,
有個很漂亮的同班女同學拯救了差點尿褲子的我,
因為剛去什麼WC在那,根本就不知道,學校又大的可以,
就這樣我暗戀了她到國中一年級,
國一跟她告白,她隱約說她不愛女生,
慢慢開始我了解什麼是拉子什麼是真正的愛,
在國小都會寫日記,有天被我媽看到,
我媽唸我,也打我,也....哭了 ... ,
所以當時有曾經試著喜歡男生,
但 ,真的沒辦法,只好想想有什麼辦法可以讓爺爺、奶奶、媽媽、哥哥同意,
剛好我家是做生意的,經濟不是很好,
所以從國小二年級我就開始在打工,
幫忙家裡做生意,一直到現在的19歲,
我曾經站在公寓58樓的頂樓,
只因媽媽堅持反對,
媽媽說給她時間,不過有條件,
1:不可以再打架鬧事翹家
2:要考試都前三名
3:要乖乖聽她的話
4:在這不可以跟女友有親熱現象,只少要留點面子給她做人
全部我都一口氣答應,並實現每個承諾,
所以我媽到今天對我的感情完全放很開,因為我全部都做到了 ..
如果一個人不能愛自己所愛的,這跟活死人不是沒有任何差別嗎?
愛女生不是傷天害理之事,只不過我是女生愛的也是女生,
所以在這建議各位2G的踢們,要給自己的母親長久期間,
證明愛女生並不是壞事,畢竟要一時接受實在太難了,
也送給大家一句話,有努力必有收穫,祝大家成功:P |
|